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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 2014-01-06 10:05   来源:清新区浸潭镇   发布机构:   点击:-

浸府办〔201333

 

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前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清新府办函〔2013193号《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条块结合、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20131220日~201417日)

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检查。

第二阶段为督查阶段(20141817日)

镇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检查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覆盖全镇各个领域,涉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近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辖区、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包括水上交通)、在建工程、新办工厂、建筑施工、工商贸企业、旅游景区景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单位、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水库、堤围、小水电站、电力通信工程、木材加工厂、防雷减灾设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别是央企、国企等大型企业、镇与镇之间交界地段的非法生产经营“黑点”以及车站、码头、网吧、游戏机室、酒店、饭店、旅店、桑拿按摩场所、麻将室、“三小场所”、出租屋、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备设施等行业和领域(具体检查安排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时,要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各种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有无演习记录),是否配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没有健全和上墙,有没有设备检查检测制度(相关记录情况),有没有组织员工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包括岗前培训),新办厂设备是否已经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在历次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大生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此次活动组织严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制定检查计划,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责任,周密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安全大生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严格做到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运营。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元旦春节前安全大生产检查工作情况,请于201417日前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630288

 

附件:浸潭镇2014年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3

 

 

 

 

 

 

 

 

 


附件:

    浸潭镇2014年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

序号

 

牵头部门

     

检 查 范 围

1

非煤矿山安全督查组

镇安监站

安监站、国土所

全镇有证非煤矿山

2

打击非法偷挖矿产资源督查组

国土所

国土所、派出所、林业站、工商所

镇内非法偷挖矿产资源点

3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督查组

派出所

派出所、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安监站、中心学校、工商所

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宾馆、酒店、饭店、歌舞厅、卡拉ok厅、桑拿按摩场所、桌球室、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厂房和门店等的消防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

文体娱乐场所安全督查组

中心学校

中心学校、安监站、工商所、派出所

主要检查网吧、游戏机室、体育运动场所等

5

医疗卫生安全督查组

镇卫生院

镇卫生院

主要检查医院、卫生院(站)、个体诊所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医疗器械安全管理情况、氧气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情况、化学药品安全管理情况等

6

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组

镇主管交通部门

镇主管交通部门

重点检查车站、公路、桥梁、客运、货运、危险品运输公司、在建道路工程,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等

7

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组

镇主管交通部门

镇主管交通部门、工商所

重点码头、渡口、水运公司、运输船舶、旅游船舶、水上作业船舶、“三无”船舶等

8

危险化学品安全督查组

镇安监站

安监站、经济办、派出所

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油站等

9

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督查组

派出所

派出所、经济办

镇内民用爆破器材批发、储存、使用单位

10

工企业、小作坊安全督查组

经济办

经济办、安监站、派出所、工会、工商所

重点大型企业、小作坊企业

11

烟花爆竹安全督查组

镇安监站

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

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

12

建筑施工安全督查组

规划建设办公室

规划建设办公室

建筑施工工地、企业厂房建设工地、重大建设(拆除)施工工地,民工集体宿舍,安装企业等

13

燃气安全督查组

规划建设办公室

规划建设办公室

全镇各燃气公司、液化气贮罐场、充装站、换气站

14

水利设施设备安全督查组

水利所

水利所、供电所

镇内小水电站(包括在建小水电站工程)、堤围、水库、临时搭建的水利设施等

15

林业、木材加工厂安全督查组

林业站

林业站

镇内木材加工厂,山林、发展林业临时工棚等临时住人的场所

16

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督查组

中心学校

中心学校、安监站、妇联

镇内中小学校、幼儿园

17

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督查组

镇卫生院

卫生院、工商所

检查镇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

18

饮用水安全督查组

水利所

水利所、环保所

检查城镇、农村饮用水安全情况

19

旅游行业安全督查组

主管旅游部门

主管旅游部门、安监站、派出所

检查区内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

20

广告牌整治督查组

城监

城监

检查整治镇区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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