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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时间: 2011-12-13 00:00   来源:清新区浸潭镇   发布机构:   点击:-

 

         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

根据省关于印发《省人口计生委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粤人口计生委[2010]17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确保例会高质、高效召开,推动层级动态管理制落到实处,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现将进一步加强例会制度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人口计生工作例会是基层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要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坚持工作讲评,完善人口计生工作预报、预警制度,及时兑现奖惩,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的重要载体。通过抓好例会,可以及时掌握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动态情况,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抓好“两无”活动,进一步关心到户、服务到人,从而巩固和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二、严格按要求抓好例会工作

例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专人、专职、专责”,即落实专职、专责,并有专人记录。

(一)镇级例会

1、例会时间:镇人口计生例会一月一会,每月4日至6日定时召开。

2、参会人员:镇主要领导,镇计生办、计生协会、服务所负责人,镇驻村(社区)领导、干部,各村(社区)委书记或主任、村(社区)妇女主任、计生专干等。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可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参会。

3、会议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2)听取各村(社区)汇报上月有生育、节育的夫妇姓名、新生儿性别、胎次,应落实及已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情况等,并确定联系人。

3)了解镇包干各村(社区)联系人任务完成情况,对完成的要及时表扬,对第一个月未完成任务的干部,及时给予通报批评,第二个月仍未完成任务的,及时给予扣发奖金,第三个月仍未完成的,由镇党委、政府及时给予“一票否决”。对各村(社区)委、各单位工作进行讲评。

4)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任务。

5)及时如实核填各类报表。

6)编发例会纪要。纪要的主要内容包括各村(社区)上月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联系人的奖罚情况和工作部署等,纪要须发到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并抄送县人口计生局。

(二)村级例会

1、例会时间:村(社区)人口计生例会一月一会,每月1日至3日定时召开。

2、参会人员:村(社区)委书记、主任、村(社区)两委干部、计生协会成员、村(社区)民小组长、育龄妇女小组长、镇驻村(社区)领导、干部、计生专干等。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可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参会。

3、会议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2)听取并核实各村(社区)民小组汇报上月新婚(事实婚姻)的男女青年姓名、怀孕、生育、节育、户籍变更、人口流动等情况,对需要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夫妇要确定联系人。

3)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任务。将宣传教育、落实避孕节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包干干部。

4)及时如实核填报村(社区)各类报表。

三、多种措施强化例会工作

各村(社区)委会要把落实基层例会制度作为抓基层、打基础、开展经常性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镇成立督察组加强对例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这一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一)镇将按省、市、县的要求,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也要将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纳入层级动态责任制考核,作为平时工作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镇计生办派人指导、抽查各村(社区)的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对开好例会、推动工作取得成效的典型,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未开例会或例会制度留于形式的,要及时通报批评,并作出处理。

(三)要重视例会纪要的编发工作,使其成为求真务实、奖勤罚懒的有效依据。

(四)镇计生办将加强对各村例会工作的检查督促,对例会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将提出通报批评,每缺开一次例会在计生年终考核扣1.5分,与年终绩效挂钩,情况严重的予以“一票否决”。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口和计划生育  例会  制度  通知

清新县浸潭镇党政办公室              20117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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