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委办〔2013〕37号
关于印发《浸潭镇开展区以上“两代表
一委员”践行群众路线设立流动工作岗
接待党员群众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浸潭镇开展区以上 “两代表一委员”践行群众路线设立流动工作岗接待党员群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浸潭镇开展区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践行群众路线设立流动工作岗
接待党员群众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清新委办〔2013〕44号文关于《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践行群众路线接待党员群众活动的通知》,我镇制定工作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践群众路线,联系服务群众,发挥“两代表一委员”的“知民情、听民意、解民忧、促和谐”作用。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12月。
三、活动地点(备选)
1、浸潭圩中国移动通信沟通100门前;2、浸潭政府大院;3、浸潭信用总社门前。
四、活动方式
挂扶浸潭镇的区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和区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的区以上“两代表一委员”以及驻镇的区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由镇党委负责组织,分3批次安排深入圩镇集中开展接待党员群众活动。第一批次参加人数为22人,时间为11月14日;第二批次参加人数为24人,时间为11月27日;第三批次参加人数为24人,时间为12月11日(具体安排见附件3)。
五、参与活动人员
1.参加接待的人员
本次活动的参加人员为挂扶浸潭镇的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区直单位主要领导以及浸潭镇辖区内区以上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2.接待活动工作人员
(1)第一批,负责陪同的镇领导:罗文波(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李军飞(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曾广星(镇党委委员)
工作人员:胡金焕、冯清文、程晓冬、何智毅、薛海涛、禤文杰、陈志勇、陈嘉乐、林小玉、罗良智。
(2)第二批,负责陪同的镇领导:郑小云(镇委副书记、镇长)、陈文庆(镇党委委员)、黄子林(镇党委委员)、陈劲松(镇人大副主席)
工作人员:胡金焕、冯清文、程晓冬、何智毅、薛海涛、禤文杰、陈志勇、陈嘉乐、林小玉、罗良智。
(3)第三批,负责陪同的镇领导:朱结锋(镇党委副书记)、罗志平(镇党委委员)、王治尧(镇党委委员)、严玉明(副镇长)
工作人员:胡金焕、冯清文、程晓冬、何智毅、薛海涛、禤文杰、陈志勇、陈嘉乐、林小玉、罗良智。
六、活动要求
1.参加接待党员群众的“两代表一委员”要佩戴好相关证件,认真、热情、文明接待来访的党员群众,要悉心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宣传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并据实填写《清远市清新区“两代表一委员”联系党员和群众工作记录卡》(见附件4)。对现场能给予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现场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承诺协调各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或解决,确保群众反映的事情做到事事有回音。要积极宣传“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岗的设置及工作制度,提高“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岗的群众知晓度,方便群众来访。同时,要将接待群众活动记录在《工作手册》,以备存查。
2.每次接待活动结束后,镇党委会协助“两代表一委员”及时将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并根据职能转至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做好后期跟踪并督促落实,包括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答复当事人,有关情况抄送区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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