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府办〔2015〕4号
关于成立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部门、机关单位:
为加强我镇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不断提高我镇公路通行能力,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落到实处,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黄灶明(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严玉明(副镇长)
成 员:陈诗琪(党政办主任)
白宜杰(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阮玉鸿(计生办主任)
杨木金(农业办公室负责人)
李先明(社会事务办主任)
单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办主任、国土所负责人)
黎海斌(经济办主任)
汤荣星(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办公室于党政办办,由陈诗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5630800。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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