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府办〔2015〕13 号
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规模养殖场: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区春季动物防控紧急会议有关精神,切实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控制外病入侵,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情,促进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组织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春防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贯彻落实群防群控,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针,以防控高致病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鸡瘟)为重点工作目标。
二、加强领导、重视动物防控工作:各村(社区)委会要积极配合管片的防疫员开展工作和督促规模养殖场养殖户把今春的动物防控工作做到实处,确保春防工作取得实效,有效地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免疫质量密度要求:按照上级主管局的防疫指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其中散养户要达到95%以上。同时在疫苗注射工作中要严格把好质量关,要求以上五种强制免疫的种类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四、开展春季动物防控工作时间:我镇春防工作从4月15日开始至5月15日结束,各规模养殖场可凭辖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到镇兽医站领取疫苗自行注射。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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