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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浸潭镇流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1-12-13 10:01   来源:清新区浸潭镇   发布机构:   点击:-

 

各村(社区)委会、镇各部门、机关单位:

浸潭镇流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实施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八月十

 

 

 

 

 

主题词:人口和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   通知

清新县浸潭镇党政办公室             2011810日印发

 

 

浸潭镇流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切实落实外来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待遇”的要求,努力维护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浸潭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按照省、市关于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外来流动人口享受计生公益金制度。

根据清新县实施《关于外来流动人口享受计划生育公益金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对在浸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来育龄夫妇家庭,符合条件的享受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并明确相关标准及审批发放程序。

二、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对流入我镇的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免费服务,并对“四术”和“三查一治”的流动人口实行奖励:对落实结扎的一次性补助150元;对落实上环的一次性补助30元;对“三查一治”的一次性补助10元;对落实结扎的纯二女一次性补助1000元。

三、进一步建立外来流动人口帮扶机制。

积极协调争取劳动、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支持,着重在以下方面帮助解决外来计生家庭的实际困难: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就业培训及落实失业、医疗、养老、生育和工伤“五保险”;对外来人员的儿童计划免疫、孕产妇幼保健、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接生限额收费;对外来适龄儿童凭户籍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相关证件纳入公办或民工子弟学校的九年制义务教育等;工商所为流动人口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经商办理各种证件时优先办理,并减免费用;其他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维护外来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并于各村(社区)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维权救助热线电话咨询点,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及维权救助活动。

四、村(社区)积极探索建立外来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利益导向机制配套补充办法。

浸潭社区委会设立了外来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基金会,进一步营造外来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氛围。基金经费来源主要有:镇政府投入一部分和村(社区)委会每年从村(社区)集体经济提取一定资金作为基础基金,各单位、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捐助,基金银行利息收入等。该基金会每年对居住在小区内的自觉遵守人口与计生政策、法规的外来流动人口家庭实行奖励和补助,主要包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费,独生子女考上重点大学,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的困难补助,因各种原因失学儿童的学习经费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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