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委〔2014〕7号
关于成立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镇委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成立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朱结锋(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广星(镇委委员)
成 员:黎海斌(镇经济办主任)
陈传信(镇总工会副主席)
冯清文(镇委组织办干事)
杨水坚(镇总工会委员)
朱沛棠(浸潭工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委组织办,由冯清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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