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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镇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

时间: 2014-06-13 15:32   来源:清新区浸潭镇   发布机构:   点击:-

浸委20146              

 

关于成立镇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督导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各单位:

根据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向我镇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派出督导组,督查指导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镇委督导组主要工作职能是:传达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各单位活动情况开展检查,提出工作建议;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镇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镇委督导组要在镇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增强做好督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镇委的部署上来,认真履行督导组的工作职责,注重讲究方式方法,树立良好形象,严于律己,积极认真、扎实有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镇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镇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镇委督导组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目标的实现。

 

附件:镇委督导组分组名单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

                     2014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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