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府〔2015〕10号 签发人:黄灶明
关于同意成立清远市清新区浸潭慈善会的批复
江宝生、徐继雄等浸潭镇慈善筹备小组发起人:
你们提交的《关于要求成立浸潭慈善会的请示》和有关材料已收悉。经镇政府班子讨论研究,同意成立“清远市清新区浸潭慈善会”。请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登记报批手续。
此复。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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