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简称“三打两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浸潭镇“三打办”受理投诉举报,及时到场核查处理,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凡举报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的,经调查核实后给予现金奖励。一事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公职人员举报的不作奖励,但可视其举报所产生的影响或效果决定是否进行表彰。
二、本通告所称的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是:交通运输、废品回收、二手机动车和二手手机交易、机动车维修等行业,河沙及矿产开采,工程建设,文化市场,商品批发以及土地征用和房屋征收等活动中,涉及黑恶势力等欺行霸市的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和日化用品、酒类产品、食盐、烟草、建材、箱包皮具、通讯产品、汽车配件、证照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制假售假行为;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暗中给予有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或欺行霸市、制假贩假人员的“保护伞”,收受贿赂后失职渎职等危害民生后果的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或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和要求。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镇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以及我镇“三打”办进行举报。浸潭派出所举报电话5630110,桃源派出所举报电话5650071,浸潭工商所举报电话5630061。浸潭镇“三打”办举报热线电话:5630376。电子邮箱:qxjtzwb@163.com。信箱地址:浸潭镇人民路尾浸潭镇人民政府“三打”办,邮编511885。
鼓励实名进行举报。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或情况,应尽可能提供违法犯罪人员姓名、身份、地址、违法犯罪事实以及有关证据等情况。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依法保护举报人,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举报人和举报情况、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举报应实事求是,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有关单位、企业和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奖励方式。
举报查实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以发放现金方式兑现奖励,奖金由浸潭镇政府支付。
五、奖励标准。
举报欺行霸市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举报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线索的、举报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一经查实,视案件大小程度给予1000—3000元的奖励。
本通告自发行之日起执行,奖励标准和奖励的认定由浸潭镇政府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清新县浸潭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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