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委〔2014〕4号
关于成立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镇委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成立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罗文波(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常务副组长:黄灶明(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朱结锋(镇委副书记)
黄献文(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曾广星(镇委委员)
王治尧(镇委委员)
成 员:陈韶星(副科干部、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白宜杰(党政办主任)
李先明(社会事务办主任)
阮玉鸿(计生办主任)
黎海斌(经济办主任)
杨木金(农林水办负责人)
单文化(村建办主任、国土所负责人)
汤荣星(财政所所长)
陈桂容(纪委副书记、人大办主任、党政办副主任)
陈传信(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联系电话:5630800),由陈韶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白宜杰、冯清文两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该领导小组待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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