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委办〔2012〕19号
关于成立浸潭镇农村“三资”清理监管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各机关单位:
为确保农村“三资”清理工作顺利开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浸潭镇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结锋(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献文(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文庆(镇委委员)
罗志平(镇委委员)
曾素宁(副镇长)
成 员:李玲君(财政所所长)
杨木金(农办负责人)
严玉明(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
陈桂容(纪委副书记)
冯德志(农办副主任)
陈劲松(规划建设办主任、纪委委员)
陈传信(财政所副所长、纪委委员)
阮玉鸿(计生办主任、纪委委员)
程晓冬(信访办副主任、纪委委员)
罗水先(党政办科员、纪检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联系电话:5630113),主要负责日常统筹指导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玲君同志兼任,陈传信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包括冯清文、钟国华、罗德智、汤荣星、杨水坚。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督查指导工作小组:
1.组织组
组长:李玲君
成员:陈传信、冯清文、钟国华、汤荣星、杨水坚
职责:负责对各村(社区)进行业务指导,跟踪工作进度,协调沟通上下职能部门,做好综合汇总汇报工作及报表数据的录入工作。
2.督查指导组
第一小组
组长:严玉明
成员:陈桂容、冯德志、阮玉鸿、罗水先负责浸潭片的农村“三资”清理督查工作。
第二小组
组长:杨木金、
成员:陈劲松、程晓冬、罗德智负责桃源片的农村“三资”清理督查工作。
该领导小组待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2012年5月17日
主题词:临时机构 农村“三资”清理监管领导小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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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浸潭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5月17日印发 |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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