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委〔2015〕5号
关于陈显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各单位: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陈显明同志任浸潭镇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刘金伟同志任中共浸潭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纪检干事。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
2015年4月9日
清新区浸潭镇政府党政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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