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浸潭镇“六五”法制宣传教育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各机关单位:
根据《中共清新县委、清新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计划>的通知》(清新委发〔2011〕2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我镇“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委研究,决定成立浸潭镇“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结锋(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继先(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曾介全(司法所所长)
黄北志(劳动事务保障所所长)
何智毅(司法所副所长)
冯清文(团镇委副书记)
邹金燕(镇妇联干事)
唐石能(浸潭派出所副所长)
叶培智(中心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联系电话5630015),由曾介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012年4月16日
主题词:临时机构 “六五”普法领导小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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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浸潭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4月16日印发 |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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