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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浸潭镇开展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的方案

时间: 2011-04-06 00:00   来源:清新区浸潭镇   发布机构: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财政专户管理,根据清新财库[20113号文关于印发《清新县开展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财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排查截至2010年度全镇财政专户管理情况,清理整顿现有的财政专户设置和资金运行中存在的不合规问题,力争在2011年上半年,实现财政专户全部归口财政所管理;建立和完善财政专户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财政专户管理的精简、统一、安全、规范,确保财政专户资金运行高效化。

  二、实施原则

  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财政所负责制定开展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专项工作方案以及组织本镇财政专户清理整顿部署和落实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并进行全面核查,协助县财政局实施重点抽查工作,向县财政局报告清理整顿工作情况。

二是结合实际、确保成效。为确保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的切实有效,清理整顿工作实行“两结合”,即与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和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后总预算会计的后续管理规范相结合。

三是完善机制、强化管理。以本次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为契机,摸清情况、健全制度、查漏补缺,建立和完善财政专户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清理整顿的范围和方式

范围为截至2010年底镇保留的各类财政专户。采取镇财政自查清理与县级财政对下级财政全面核查及、重点抽查相结合,通过实地检查与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实施内容和步骤

  清理整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专户管理制度建设、专户清理撤并、专户归口管理、专户资金规范管理、开户银行选择、专户定期报告和检查管理以及专户档案管理等八人方面共37项内容。各部门严格按照附表要求,逐项排查,认真填列,及时上报。具体步骤为:

  (一)部署阶段(201146日至48日)。镇财政所制定工作方案并下发到各相关部门。

  (二)自查阶段(201148日至419日)。按照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对本镇财政专户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在自查和整改中应注意做到“两结合”:

  1、与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自查相结合:全面排查资金安全管理的整个流程和每一个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以及各项基础工作的规范性,特别关注印章管理、账务稽核、系统设置等关键环节。

  2、与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后总预算会计的后续规范要求相结合:清理整顿已纳入预算管理的原预算外财政专户以及理顺原核算资金的缴库和运行情况。

  (三)核查阶段(2011420日至510日)。县财政局将结合2010年全县财政资金安全督查情况和本次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对各部门财政资金管理情况的核查工作。(具体核查方案另行通知)。

  (四)抽查阶段(2011516日至610日)市财政局将组织对部分县区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情况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完善阶段(2011611日至731日)。镇财政所结合开展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和各项基础工作规范,形成有的监督制约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部门配合。镇财政所成立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加强督导。镇财政要对镇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管理的所有财政专户和资金运行各环节逐一排查,对行动不及时、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准确统计,按时上报,突出亮点。请各相关部门于2011410日前,将本部门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报告,连同填写完整的《财政专户基本信息表》、《财政专户汇总统计表》、《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表》和《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报县财政局和监督分局。报告应对照本方案所列八个方面的情况以及“两结合”情况逐一分析说明,并突出本镇的工作重点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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