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府办〔2014〕23号
关于印发《浸潭镇预防登革热工作
分片包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预防登革热工作小组、各村(社区)委会:
现将《浸潭镇预防登革热工作分片包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浸潭镇预防登革热工作分片包干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包干责任,做好预防登革热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控登革热的紧急通知》(清新府办明电〔2014〕56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当前登革热防控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以预防和遏制登革热为目标,按照“以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治”的工作思想,坚决整治环境卫生和清除积水。
二、细化责任辖区,落实包干责任
为确保预防登革热工作落到实处,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除由城监、环卫办牵头负责圩镇及周边垃圾收集场所的整治工作外,其他类别场所按照班子成员各负责一片的原则,结合我镇实际,全镇共划分6个预防登革热责任区,全面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分工(工作人员安排、责任区域见附件)。
三、整治范围、标准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圩镇及周边经营类场所、出租屋及居民住宅,以容易产生积水或滋生蚊虫的场所为整治重点。
(二)整治标准:
严格按照《关于在全镇统一开展防蚊灭蚊暨国庆节前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有关防蚊灭蚊的工作要求,着重做好:1、环境治理,消除蚊虫滋生条件。2、加强滋生地管理,控制蚊幼虫。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领会省、市、区关于做好登革热防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预防登革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源头抓起,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主观能动性。各整治工作组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对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条件要采取铁的手腕实施整治,凡会滋生蚊虫的,一律采取强制措施整改,最大限度地消除蚊虫滋生条件。
(三)落实责任,各负其责。镇政府包村领导和责任区领导对所包村(社区)委会和责任区预防登革热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委会和相关单位一把手是预防登革热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卫生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凡因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附件:浸潭镇预防登革热分片包干责任组分工安排表
附件:
浸潭镇预防登革热分片包干责任组分工安排表
第一责任区:
组 长:李军飞
副组长:陈劲松
组 员:黎海斌、阮家聪、黄桂良、陈韶星、陈运金、冯德豪、 莫文戈、黄北志、欧庆文、冯小军、冯志聪、派出所1人
负责地段:整个河东片区
车辆安排:粤RK0939、粤RL9935、粤RC1532
第二责任区:
组 长:曾广星
副组长:黄远金
组 员:崔振强、罗水先、赖木兴、冯海飞、成志鑫、单文化、 禤文杰、成金灿、成家彬、丘木兴、成秋模、黄桂新、 派出所1人
负责地段:以人民路-十字街口-浸潭大桥以南片区
车辆安排:粤RK7006、粤RC1565、粤RK3805
第三责任区:
组 长:黄子林
副组长:阮玉鸿
组 员:冯世锋、罗金志、陈嘉乐、冯水明、梁居桃、 龙大春、 冯志明、冯子坚、陈金财、罗水明、派出所1 人
负责地段:以人民路-十字街口-桃源路口-S114线以南为片区
车辆安排:粤RK0663、粤RK2017、派出所一台
第四责任区:
组 长:黄献文
副组长:严玉明
组 员:汤荣星、李先明、陈玉森、刘永金、何智毅、 黄振权、 禤世忠、钟国华、罗秋明、成耀芳、杨燕山、派出所1 人、卫生院、中心学校
负责地段:以十字街口-浸潭大桥-千禧桥-桃源路口而围成片区
车辆安排:粤RA5472,粤RL9073,粤RK1700
第五责任区:
组 长:毛师英
副组长: 王治尧
组 员:罗少伟、杨木金、陈锡坚、冯德星、冯德志、黄健锋、罗伙强、邓金发、江忠林、杨水坚、曹柏东、派出所1人
负责地段:以S114线以北-千禧桥-沿滨江河以西为片区
车辆安排:粤RK1199,粤RJT238,粤RL2036
第六责任区:
组 长:罗志平
组 员:桃源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桃源派出所。
负责地段:整个桃源片区
车辆安排:粤RK2015 桃源派出所车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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