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文件精神,我镇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将于2011年7月开始至2011年11月结束,为做好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这次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是在我县“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关键时期进行的。当前,在县委的领导下,全镇人民正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创新,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浸潭而努力奋斗。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全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县、镇两级政权建设,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巩固国家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时间安排
(一)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从2011年7月开始至2011年9月结束。具体要求是2011年9月8日选出代表,9月30日前召开镇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出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二)县人大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在2011年7月至
这次县、镇人大换届选举确定2011年9月8日为选举日,根据法律规定,各选区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本届人大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进行。
三、依法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
(一)准备工作和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
成立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划分好选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换届选举开始时,安排五天时间左右,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使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 设立选举机构,是选举工作的重要保证。镇级要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设立选举委员会。镇选举委员会要在镇党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选举委员会由党委、人大、政府的相关部门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产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人员一般不作为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委员会主任应当由政治立场坚定、法律意识强、熟悉选举工作且有一定威望的领导同志担任,可由不提名为代表候选人的镇级党委、人大、政府领导担任。
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陈继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广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根据中央、省、县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镇的换届选举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镇委书记及副书记、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候选人、人大办主任,各机关站所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驻村工作组长。
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学习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镇主要领导讲话。会议日期安排在8月上旬,会期半天。
3、做好划分选区、代表名额分配工作
(1)划分选区
划分选区,是县、镇人大代表选举的首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我镇要根据选举法关于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同步进行的决定,划分好选区。严格执行选举法关于“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以及“选区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的规定。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农村基本上按居住状况划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单独或者联合划分选区,也可以按行业、系统划分选区。
(2)代表名额分配
县人大常委会确定我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00名。
县人大常委会分配我镇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5名,另县下派4名,我镇实际要选出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39名。
代表构成比例是:非中共党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35%左右,妇女代表不低于24 %,连任代表应保留30%左右,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为本级人大代表候选人。
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必须为本级人大代表候选人,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安排为县级人大代表候选人。
代表比例构成,以选举结果为准。
4、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宣传发动工作是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和法律、政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各村(社区)委会、各单位要把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并贯穿始终,在
(二)选民登记阶段(7月30日至8月18日)
全镇在2011年8月18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工作。根据《选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选民登记采取一次登记,选民资格长期有效的办法,这次选民登记按下述原则进行。
(1)选民登记册保存完整的,可以按原选民登记册注销迁出本选区的、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只对新满18周岁的和外地迁入的以及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进行登记,新登记的选民名单同原有选民名单一起张榜公布。
(2)选民登记册没有保存或保存不完整的要重新进行登记。此外,对那些精神病患者,无法表达自己意愿的痴呆傻人员,经询问家属,由当地群众和医疗单位证明,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经选举委员会审核,可不列入选民名单。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羁押、劳教和受拘留审查等人员,要会同监管部门进行核准、协商后,确定其如何参选。
(3)截止2011年9月8日的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原则上在所在学校选区参加登记。
在进行选民登记时,要注意那些变换单位名称、转换隶属关系和城镇搬迁单位的居民的选民登记,注意对离退休干部、职工的选民登记。对外地来本地经商、做工、办企业的人员、有原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者,即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同时,要注意对外出人员和边远地区散居人员的选民登记,对婚嫁的无户口人员、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或取得原籍证明的,也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总之,要做到不错、不漏、不重,不让一个应有选举权的人被错误地取消其选举权,也绝不让一个依法被剥夺了选举权的人窃取到选举权。
全镇各选区的选民榜要在8月18日前张榜公布,并发给选民证。
(三)提名推荐县、镇代表候选人阶段。(8月18日至8月23日)
这个阶段的时间五天,提名、推荐县、镇代表候选人是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阶段。必须注意下面两个问题:一是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发动选民酝酿、讨论,依法联合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并填写《提名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在法定期限内提交选举委员会。二是政党、团体依法提名和选民依法联合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不得调换和增减,并把名单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
(四)酝酿、协调、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8月23日至9月1日)
这个阶段的时间十天。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以后,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1)做好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工作,可以口头介绍,书面介绍,也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2)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协商的民主原则,最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的差额数,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3)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经选举委员会审核后,按姓名笔划顺序排列,在选举日的七天以前在各自的选区公布。
这次选举的县人大代表、镇人大代表应有较高的素质要求,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代表工作,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较强的代表意识和必备的履行职责的条件。团结务实、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够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身体健康,能够参加代表的各项活动,依法履行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
(五)投票选举阶段。(9月1日至9月8日)
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即转入投票选举阶段。投票选举应在选举日进行,个别选区当天不能完成投票选举的,经选举委员会批准可以顺延一天。
投票选举是选举工作的重要阶段,必须认真组织好。
(1)进一步宣传代表候选人,并且组织他们和选民见面。使代表候选人与选民有更多的了解,但在选举日应当停止这一宣传活动。
(2)教育选民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积极参加投票选举。
(3)做好投票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再次公布选举的时间、地点、布置好中心投票站或选举大会会场。二是进一步摸清直接投票的选民数和办理委托的选民数。三是准备好选票、票箱。投票选举大会程序,选举办法以及各种统计报表等。四是推选和培训监票、计票工作人员。
(4)各选区要组织好选民到中心投票站及流动票箱进行投票。
(5)统计、宣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核对投票人数和收回票数,作出记录,由主持人和监票人签名,并根据法律规定,确定选举是否有效和当选名单,予以宣布。
(6)审查当选代表资格。选区投票结束后,即将选举结果上报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应草拟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稿)、填写当选代表登记表,县人大代表登记表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镇人大代表登记表提交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六)召开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阶段。(9月8日至11月8日)
做好召开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法律程序,认真开好代表大会会议。我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11年9月30日前召开(具体日期和议程另作安排)。
全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11年11月8日前召开。
(七)认真做好选举总结和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选举委员会及其选举工作机构应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和报表统计工作,上报镇人大办和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还应做好选举工作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性、政策性强,任务重、时间紧。镇村班子要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首先,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其次,正确处理好选举与生产业务的关系,认真解决好可能存在的问题。再次,做好调查研究,加强检查督促,保证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总之,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同心协力,保证按时完成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任务。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