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委办〔2013〕50号
关于印发浸潭镇2014年村、社区“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
《浸潭镇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浸潭镇委办公室 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浸潭镇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
选举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
为确保我镇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驻村工作组长。
二、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由督导组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进行。“听”,即听取换届选举开展情况汇报等;“看”,即看换届选举现场、宣传阵地等;“查”即核查有关文件、换届选举记录等基础档案资料;“访”,即走访部分党员、群众,了解核实情况。
三、考核内容
各村、社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浸潭镇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浸委办〔2013〕 号)精神的情况。
(一)组织领导(共20分):成立领导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人、财、物到位的,得10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驻村领导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有包片挂村,做到每个村小组都有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得10分。
(二)选举实施(共50分):
1.宣传发动,得5分:其中召开动员会,得3分;通过横额、标语、宣传栏、《致选民的一封信》等营造浓厚氛围,得2分。
2.村、社区财务审计,得10分:驻村领导和工作组长要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财务人员将2011年至2013年的单据完善手续后交到镇财政所,并协助镇审计工作小组进行财务账目审计,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及时处理,审计结果及时向村(居)民公开。凡是未完成财务审计,直接扣10分。
3.选举骨干培训,得5分:镇驻村领导和工作组长要对村(社区)干部、村小组长进行 “两委”换届选举业务的培训,使全体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全面、准确掌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法规政策和程序要求,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水平。没有进行培训的,直接扣5分。
4.集中选举,占30分:
(1)村(社区)党(总)支部选举,得15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工作条例》等,实行“两推一选”, 依法依规顺利选举产生村(社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未足额选出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每缺一个,扣5分。凡是有违规选举,出现上访事件,直接扣15分。
(2)换届选举工作,得15分:村委会换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依法依规顺利选举产生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社区居委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依法依规顺利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未足额选出村(社区)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每缺一个,扣5分。凡是违规选举,出现上访事件,直接扣15分。
(三)选举效果(共30分):
1.人选质量高,组织意图人选当选率不低于80%,得5分。
2.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总职数不超过区核定总数,得5分。每超出1个职数扣1分。
3.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比例为100%的得5分,不低于80%的,得4分。低于80%的,扣5分。
4.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得5分。不是“一肩挑”的,扣5分。
5.各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必须至少有1名妇女干部,得5分。无妇女干部的,扣5分。
6.换届选举文书档案整理有序的,得3分。凡是未按时建立整理文书档案,直接扣3分。
7.新、旧班子顺利交接,得2分。凡是有未按时完成新、旧班子交替,直接扣2分。
四、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负责。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等级。考核共分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得分在85分及以上为良好;60~84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列入2014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四级联述联评联考”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镇班子成员及驻村工作组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重要参考。除此之外,所驻村(社区)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该年度村(社区)年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驻村领导及工作组长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