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乡镇 > 浸潭镇 > 规章文件 > 政策文件

关于成立浸潭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 2015-06-24 16:06   来源:浸潭镇   发布机构:   点击:-

 

浸委办〔20155

 

关于成立浸潭镇农村集体

“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部门:

为加强农村财务规范管理,完成农村集体 “三资”清产核算,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对我镇农村“三资”进行清理,并成立浸潭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朱结锋(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献文(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文庆(镇委委员)

曾广星(镇委委员)

毛师英(镇委委员)

李玲君(副镇长)

  员:白宜杰(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

杨木金 (农办负责人)

汤荣星(财政所所长)

李先明(社会事务办主任)

单文化(生态环保建设办主任、国土所负责人)

冯清文(“双到”办主任)

陈传信(工会副主席)

陈小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梁栋桂(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卢琬(财政所副所长)

冯小军(组织干事)

钟国华(财政所科员)

杨水坚(财政所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联系电话:5630113),主要负责日常统筹指导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汤荣星同志兼任,陈传信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包括卢琬、钟国华、杨水坚。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组织组及两个督查指导工作小组:

1.组织组

组长:汤荣星

成员:陈传信、卢琬、钟国华、杨水坚

职责:负责对各村(社区)进行业务指导,跟踪工作进度,协调沟通上下职能部门,做好综合汇总汇报工作及报表数据的录入工作。

2.督查指导组

第一小组:负责浸潭片的农村“三资”清理督查工作

组长:杨木金

成员:李先明、陈小勇

 

第二小组:负责桃源片的农村“三资”清理督查工作

组长:白宜杰

成员:刘金伟、梁栋桂

该领导小组待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中共浸潭镇委办公室         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8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