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府办〔2012〕13号
关于调整浸潭镇创建“省药品示范县”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各机关单位:
鉴于我镇创建“省药品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更好地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经研究,决定调整浸潭镇创建“省药品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小云(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远金(镇委委员)
曾素宁(副镇长)
吴建军(浸潭镇卫生院院长)
黄剑珊(桃园卫生院院长)
成 员:李玲君(财政所所长)
陈智雄(经济办负责人)
黎善洪(浸潭卫生院副院长)
杨木金(农林水办负责人)
汤荣星(财政所科员)
李志华(浸潭工商所所长)
江永坚(浸潭派出所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联系电话:0763-5630113),由李玲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人员调整 镇创建省药品示范县领导小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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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浸潭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4月5日印发 |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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