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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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1-12-28
主题:
关于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补助申请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沙河桂湖围背村的一位村民,本人妈妈成水银,身份证号441827196409207466,由于她平时的各种行为和语言表现,疑似精神分裂症,在今年11月27日去第三人民医院办理了入院治疗,在此之前我们有跟居委会反映过情况,因为我们家家境比较困难,单亲家庭,姐姐已嫁人,平时只有我跟妈妈两个人生活,妈妈没法工作,我自己一个月只有两三千块钱的工资,还要交房租水电费,入不敷出,之前妈妈还天天跟着我上班,当时我还以为自己没法继续工作了,跟居委会反映过情况后,居委会说已经帮我妈妈向政府申请了住院补助,但是前两天医院叫去交费,说没有收到政府通知,叫我们家属自己问问政府,但是我打12345咨询,一直没法接通,所以写留言信咨询一下情况,不然像我妈妈的情况医生说是年纪比较大,用药量也要很小心,效果可能会相对慢点,不知何时能出院,希望能通过政府申请补助减轻点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12-31
答复时间:
2022-01-04
答复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
答复内容:

珍:

       您好!您通过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领导信箱的留言,“关于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补助申请”我镇已收悉,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我镇综合治理办工作人员与您沟通,了解到您暂未就您母亲的情况向政府或当地卫生院建档和报备,因此暂未能享受住院补贴。我镇工作人员已和您联系并告知您尽快携带您母亲在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的诊断证明和身份证等材料到沙河卫生院社区科进行建档,我镇将根据诊断情况和档案尽快向上级申请住院补贴。感谢您的留言!

        答复单位:清新区禾云镇人民政府

        电话:5672133

        日期:2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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