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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关于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嘉惠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生猪3万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

来源:本网 | 2022-11-18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嘉惠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生猪3万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清环清新审〔202226

2022

1114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嘉惠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大树墩村委会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楼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0763-5811090邮编:511500

附件:关于《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嘉惠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生猪3万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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