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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清新区审计局 | 2019-09-16

  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723日在清远市清新区第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局   唐宝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人民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8年,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步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审计全覆盖,围绕国家和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关注民生资金的使用,实施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重大风险隐患,在促进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依法治区、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较好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截至20196月底,出具审计报告21篇,提出审计建议87条,被采纳审计建议72条。

审计结果表明,区直各部门、各镇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执行区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财经秩序总体较为规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99,836万元,总支出535,828万元,年终结转64,0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17,112万元,总支出210,937万元,年终结转6,1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86万元,总支出43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48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22,432万元,总支出59,983万元,当期结余62,449万元。

——财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建立健全抓收入的协作机制,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规范。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25.57%,同比增收92,330万元,增长20.86%

——重点领域的支出保障较好。坚持民生为重,民生事业得到较好保障,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18年,区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388,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86%,增长19.44%;区级财政共安排55,891万元投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多渠道、多方面筹集资金,确保重点项目的实施,推动我区各项工作上新的台阶。

——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营改增”工作过渡平稳,执行税收改革政策稳步推进。2018年度税收收入本级留成104,151万元,比上年增加11,482万元,增长12.39%,为完成本级财政收入提供了有力保障。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存在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财政局执行2018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个部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区级财政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总体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支出未列入当年预算挂账134,584 万元,其中2018年度支出列作挂账54,488 万元,当年消化挂账34,029万元,以前年度支出列作挂账114,125 万元。

    4,暂存款共作清理,主要有暂付款共级明细核算的区财政局应按照《   2.财政资金未充分使用。一是新增债券资金40,809万元存放在3个预算(项目)单位未使用。二是2017年省财政下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滞留时间两年。该项目进展滞后,结存资金5,085万元。

   (二)下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有1个镇2017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镇能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规范和完善财政收支和财政管理,推进经济和民生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决算管理不规范。一是没有编制财政决算草案报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二是没有公开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镇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

2.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土地租金收入314万元没有上缴区财政非税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公函人数差异、欠缺公函等问题,涉及金额4万元。

   (三)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8年度组织6个部门及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不规范。一是有1个部门的预算编报不实,虚报公务车辆1台,多领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资金3万元;二是1个部门的预决算管理不规范,连续三年经费预算执行偏离预算较大、且区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划分不够明确;三是有1个部门的经费超支占用项目资金231万元。

   2)有1个部门滞留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95万元。

   3)有3个部门及单位购置办公用品、食品和慰问品等支出没有购物清单,涉及金额31万元。

2.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方面。

正确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一是1个部门共有7个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未正确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03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未选择政府协议采购维修厂家,涉及金额19万元。

3.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不规范。存在欠缺接待公函和清单,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用的问题,涉及金额136万元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其所属9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3,426万元。审计结果表明,两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三公”经费、会议费逐年下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管理。一是有1个部门的经费超支占用项目资金302万元;二是有1个部门超预算列支工会经费15万元。

   (二)公务接不规范。一是有1个部门陪餐人数不符合规定,涉及金额1万元;二是有1个部门2018年公务接待无公函和接待清单,涉及金额1万元。

   (三)有一个部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年度预算支出17万元二是向4个下属单位转移车辆通行费2万元。

   (四)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一是对1个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后发现盘亏268件、盘盈625件;二是有1个部门账面未及时核销无偿调出公务用车资产3辆,涉及金额68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区审计局围绕国家和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力做好跟踪审计。重点关注 “放管服”改革、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等重大政策措施推进情况,促进大部分问题在审计中得到纠正。审计结果表明,区直各单位、各镇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推进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取得较好成就。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闲置扶贫资金。一是有1个部门和相关镇滞留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14,498万元,滞留时间12年。二是有1个单位闲置630扶贫济困日捐赠资金618万元,闲置时间12年。

   (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有3个驻村帮扶工作队员违规在扶贫工作经费中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生活用品费用,涉及资金3万元。二是有3个村管理的扶贫开发资金没有专账核算,而是与扶贫工作经费混在一起核算。三是有1个村经济合作社违规以大额现金支付新农村建设费用及其他村务开支11笔,涉及金额18万元。

   (三)省级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1家资金使用单位将省级财政支持的中小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资金用于工人工资支出,涉及金额31万元。

   (四)有关部门审批办结效率不高。某公司国土部门办理用地审批和在人防部门办理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批时,分别比规定的办理工作日多2个和4个工作日。

    四、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由区住建局管理的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归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截至2017年底,我区根据委托管理协议存放在5家商业银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结存总规模为12,99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住建局能加强对资金的归集管理,实行专户管理和专项核算,提取使用资金的申请、审批及支付程序合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业务管理方面

    1.未建立统一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管理系统,相关资金及业务数据不能及时反映情况,涉及结存金额12,998万元。

    2.资金数据核算管理滞后,未能及时进行资金会计核算、建立完善资金台账业务数据,涉及发生金额13,016万元。

   (二)资金收集方面

1.同一笔业务不在同一家受托银行存储,使2,243元资金不方便业主办理提取使用。同一家物业管理的12个楼盘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两家受托银行存储,不方便业主办理提取使用,涉及资金2,243万元。

2.跨区收集部分资金。收集2个不属我区管辖范围的清城区楼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4万元。

3.部分资金因故未能退回业主。有3家受托银行因资金账号或户名重复,导致28户业主多缴6万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且未退回业主。

4.资金收集环节监督管理不够到位。12个楼盘4,376户未及时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033万元。

5.缴存政策执行不到位。21个楼盘部分已售物业收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户数小于已售总户数2/3,导致所收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91万元不能按规定提取使用。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己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己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己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五、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收入管理。一是深化财税改革,应对“营改增”以及减税降费的变化,积极稳妥地安排预算收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二是加强税源监控,强化征管措施,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确保年度收入计划完成;三是积极主动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情况,争取补助资金,切实增加可用财力;四是抓好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推进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五是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缓解支出压力。

   (二)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一是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准确预测财力,合理分配资金,加强预算指标控制,确保刚性支出;二是加强对财政资金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大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力度,健全支出绩效评价及反馈纠偏机制,实现以绩效定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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