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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清新区市场和房产管理中心 | 2015-03-12

清远市清新区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
     情况汇报
    
     2014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的要求,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改善和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区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为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开工任务60套,基本建成任务60套,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30户。我区按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二、分类推进,全面落实目标任务
     一是新开工任务方面,我区计划投入880万元,在城区五十一号区新建F幢60套公共租赁住房,在10月份动工建设。二是基本建成任务方面,抓紧公共租赁住房C、D、E三幢共172套住房的建设进度。当前C、D、E三幢已完成结构封顶,其中E幢60套住房已主体完工并基本达到使用条件,完成基本建成任务。三是租赁补贴方面,我区从2014年4月份开始接受申请住房补贴,截止至7月底,受理申请住房补贴家庭37户。经过区有关部门的资产审查以及区住保办审核、公示后,在8月、12月分两次对35户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全年发放住房补贴共33352元。
     三、主要做法
     (一)完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民心工程,我区将该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今年重新调整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住房保障日常工作,确保住房保障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二)合理调整准入标准,明确保障对象
     3月份,我区按照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调整了2014年度住房保障对象的标准及条件,调整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960元,无自有私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产权住房居住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保障对象主要面向城镇户籍居民、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石灰岩地区移民以及渔民家庭。
     (三)广泛宣传,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住房保障政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民生建设》栏目中,及时更新住房保障的有关政策、年度建设计划、工程项目进度及分配情况等相关信息以及图片。通过电视台、报纸、悬挂横幅、张贴公告等形式宣传《2014年度清新区辖区内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及条件》,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提高群众知晓率,使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得到群众的配合支持,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四)以资金用地为重点,落实配套政策
     我区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积极贯彻落实有关政策。一是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多方筹集建设资金。2014年,我区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共800.05万元。其中:中央《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清财综[2014]37号)下达专项资金141.6万;省级《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公共租赁住房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清财综[2014]54号)下达专项资金82万元;另外,按照国家政府规定,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6.82万元,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274.35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211.68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53.60万元。筹集资金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二是加强保障房建设用地的供给工作。根据我区今年保障房的建设任务,在城区五十一号区划拨1000平方米的土地,作为公共租赁住房F幢的建设用地。三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税费减免的政策规定,减免人防异地建设费、市政配套费等费用。
     四、完善分配制度,确保公开透明
     我区始终把尽早实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为目标。2014年9月,我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B幢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我区按照房源情况及保障家庭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在9月1日、10日两天分两批,以抽签形式进行分配。到场参加抽签的家庭共117户,经过抽签,最后抽取到房号享受保障政策的家庭有75户,301人。抽签现场邀请了区住建局、公证处、监察局及电视台人员到现场监督,确保抽签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五、主要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我区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保障房建设进展较缓慢,未能尽快安排困难家庭入住;二是规范保障房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一是进一步抓好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在督促承建公司加快项目建设的同时,主动联系有关职能部门抓紧完成报建、检测、验收等相关程序,切实做好建设质量的监管工作。二是进一步抓好建设资金管理。除用好管好中央、省里下发专项资金外,做好自筹资金的储备与下拨,以保证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支持,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住房保障工程建设项目。三是进一步抓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为配租家庭创造良好居住环境。四是严格准入管理及退出机制,严格把关,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资格审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通过不定期检查、入户调查、信函索证、委托第三方调查取证等方式,加强住房保障资格监管和住房使用情况巡查,强化合同管理,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取消其保障资格。五是规范分配管理。加强对公租房分配方案监督,实行登记结果、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确保分配过程公平、公开、公正,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能够受惠。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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