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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清远市清新区住建局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抽签分配工作

来源:本网 | 2021-06-02

为做好清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进一步改善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条件,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清远市城镇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清府办〔2018〕64号)文件精神,结合清新区实际,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1年6月1日上午在太和镇沿江景观大道23号保障房小区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二期)实物配租抽签分配工作。抽签现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抽签对象测体温、检示身份证及粤康码、佩戴口罩、1.5米以上间隔顺序、分批次排队进场。抽签分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抽签轮候的原则,邀请区财政局、公证处等部门人员到抽签现场进行公证,实施全过程监督。

本次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对象主要为2018-2020年申请的非农业户家庭,分配房源位于太和镇沿江景观大道23号保障房小区。分配房源共45套,其中:一房一厅3套、两房一厅34套、三房一厅8套。

保障对象抽选保障性住房后,需与区住保中心签订《清远市清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统一纳入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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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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