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涉农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清新整合办〔2023〕14号)文件,我局对局本级2022年涉农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农办〔2020〕106号)中信息公开的规定,现我局对2022年涉农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行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附件: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
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pdf
索引号: | 114418035625603760/2023-0003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1 |
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2年省级涉农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3-21 | |
主题词: |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涉农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清新整合办〔2023〕14号)文件,我局对局本级2022年涉农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工作。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农办〔2020〕106号)中信息公开的规定,现我局对2022年涉农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行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附件: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
清新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pdf
主办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763-581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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