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7日,我局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承接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疑问和异议。因此,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承接主体为清远市清新区清联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0日
索引号: | 11441803MB2D29423X/2022-0000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10 |
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承接主体遴选结果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1-10 | |
主题词: |
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7日,我局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清远市清新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承接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疑问和异议。因此,我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承接主体为清远市清新区清联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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