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清远市清新区古树名木保护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更广泛、更直接地了解、吸纳广泛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并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5月12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http://www.qingxin.gov.cn/hdjlpt/yjzj/answer/19342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建议意见,特此说明。
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