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结果反馈

关于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清远市清新区古树名木保护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情况说明

时间: 2022-05-17 10:18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为加强我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清远市清新区古树名木保护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更广泛、更直接地了解、吸纳广泛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并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5月12日。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http://www.qingxin.gov.cn/hdjlpt/yjzj/answer/19342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建议意见,特此说明。




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


2022年5月13日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