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国发〔2021〕16号)、《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粤府〔2021〕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办编制了《清远市清新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清远市清新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5月12日通过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5月12日,我办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清远市清新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