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聘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市有关要求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聘员管理方案》。为更广泛、更直接地了解、吸纳广泛的合理化意见,先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我们将认真收集汇总各类意见和建议,并据此进一步完善本方案,使本方案更加合理、更加可行。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8日至3月16日七个工作日。信函请寄至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室;邮编:511800;传真:5825584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聘员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