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公职人员招录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清远考区(清新区)面试对象资格审核通知

时间: 2020-11-26 16:05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清远考区资格审查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清远考区(清新区)资格审核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清远考区资格审查的通知》,清远考区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核(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12月1-2日(星期二、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具体岗位审核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

  三、资格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

  考生需提供: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仅招聘岗位要求“生源”户籍的提供)、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仅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和关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见附件3)。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清远考区(清新区)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请不同类别考生对照相应清单要求,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按材料目录顺序分别装订,材料清单置于首页。

  报考人员须于各招聘单位资格审核截止日期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四、资格审核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一)资格审核的内容。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的要求,重点核对考生报名表信息,重点审核考生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特别对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要加强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2.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中的“备注”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签名,以示负责。

  3.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委托审核的资料不齐全者一律不予审核)。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体检、考察等事宜,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ingxin.gov.cn/)-通知公告栏上发布通知或公告。请入围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考生近期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拟计划于12月8日发布面试通知,请符合资格条件考生留意网站信息。

  (三)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四)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进入资格审核场所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附件1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清远考区(清新区)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清远考区(清新区)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xlsx


    附件3 关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清远).docx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6日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