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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海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 2022-08-03 17:32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3日批准:

  刘海锋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国辉同志任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曾志航同志任清远市公安局禾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清远市公安局新洲派出所所长职务。



  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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