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依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8号)制定。
二、方案目标和实施步骤:建立以区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的县域医共体,分阶段实施,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同质化管理,使广大城乡居民就近就地可享受二级医院诊治服务的目标,显著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一)2020年下半年,医共体试点管理构架基本搭建,医学影像中心、心电诊断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医疗质量管理中心初步建立并运行。
(二)2021年,深化原试点成员单位建设(太平、浸潭、禾云镇卫生院),推进病理、检验、消毒、药品流通、药事服务等医疗资源共享,统一信息化建设,其他12个基层卫生院逐步参与医共体,逐步向紧密型医共体过渡。
(三)至2022年,全区医共体功能形态更加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更加优质高效,“区强、镇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防治并重”格局基本形成。
三、医共体管理模式: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和机构性质不变,功能定位与职责任务不变。区人民政府是医共体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医共体监管和评价,对医共体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成立了各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医共体的领导和管理。
四、保障措施:为保障方案得到有效落实,明确了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一)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引导优质资源下沉基层
一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由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二是推进薪酬制度改革,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群众就医便捷有序
一是统一医疗质量管理,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二是统一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三是统一信息化建设,由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医防融合,健康管理精准施策
一是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二是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三是加强中医药服务,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积极配合做好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积极配合做好医疗保险病种分值结算工作,按照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优质资源有效下沉到基层,不断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控制成本和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医疗保障局清新分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
(五)保障财政投入
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区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差额补助,突出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加大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五、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绩效评价;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区卫生健康、财政、人社、医保、发改、编办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改革合力,稳步推进医共体建设。
六、本方案自2020年5月8日开始实施。
相关文件:《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医共体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http://www.qingxin.gov.cn/zfxxgk/zfwj/qtwj/content/post_1171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