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建设工程造价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管理和监督本区工程造价编审活动,规范计价行为。
2、负责建筑与装饰工程及安装、园林、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及工程造价指数日常管理与解释工作。收集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有关资料,为上级提供定额编制依据。
3、负责收集、分析、研究本区人工、材料指导价格信息。
4、对重点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主导)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造价和计价的过程实施监管。为社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和信息服务。
5、负责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市场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6、对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收集、记录、上报工程造价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建立相关企业的诚信档案。
7、负责区建设市场招标控制价和结算的备案工作。
8、负责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工作。
9、对有关工程造价争议和经济纠纷进行调解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