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

时间: 2015-03-02 00:00   来源: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机构:   点击:-

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

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住建局”)和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简称“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2、承办本局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上级部门下放和转移的事项,负责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工程安全受监、质量报监)、三级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及变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

3、负责做好人防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等4项行政审批工作、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工作。

4、承办上级部门转移和下放的事项,负责做好工业投资项目等其他经营性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三级及暂定三级》、房屋租赁备案、房地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等审批工作。

6、认真做好与行政服务中心、驻行政服务中心其它窗口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7、热情为客户服务,树立和维护住建局良好的社会形象。

8、完成局领导、行政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