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动态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打响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攻坚战

时间: 2021-05-08 17:1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提升城市形象为抓手,坚决治理广告招牌,营造整洁美观的城区环境,加快激活清远高质量发展动能。截至4月底,2021年清理横幅广告151条,清理移动广告牌64个,查处未经审批安装招牌行为72宗,拆除违法户外广告57个,面积约4152平方米。

       全面摸排 夯实整治工作基础

       采取分片区摸排、分块责任到人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广告设施进行拉网式摸排,以清和大道、明霞大道、滨江路、笔架路玄真路等5条主次干道为整治重点范围,将破旧广告、高危广告、违规广告等作为户外广告整治行动的重点对象。根据摸排结果,制定户外广告整治清单,并按步骤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以点带面,向辖区整个区域辐射。

       宣传引导 增强责任法律意识

       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模式,组织执法人员在摸排阶段对广告权属人逐一开展上门宣传法律法规,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对责任人的诉求和疑问及时记录并反馈回应,对于配合意愿较低的责任人,多次组织上门协调沟通,争取对方理解尽快自行拆除,同时,通过执法车车载广播、微信公众号、户外LED屏等多种渠道扩大宣传范围,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精确执法 提升整治工作质效

       对违规户外广告科学制定拆除计划,根据拆除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施策,努力把拆除工作对群众的影响降至最低。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向责任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对逾期未整改、“扎根”较深、无主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清、统一清。

       长效管理 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将户外广告监管作为常态化工作,加强户外广告的审批及日常安装的手续核查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违规广告的产生;对户外广告整改不彻底的点位持续作战“不松懈”;对“易反弹”的点位严防死守“不疏忽”,同时督促户外广告责任人定期对户外广告进行维护、整修等工作,确保广告设置符合市容环境要求,持续巩固户外广告的整治成果。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