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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源头、过程、末端”全体系管控 推动建筑垃圾治理出成效

时间: 2022-05-27 11:5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为有效遏制建筑垃圾乱倾倒违法行为,规范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各环节秩序,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聚焦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等全链条环节,从源头、过程、末端入手,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有效治理非法排放、倾倒、受纳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全面推进“生态清新”建设。

  2022年以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6宗,处罚金额1100元;查处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行为4宗,处罚金额9500元;查处运输建筑垃圾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行为1宗,处罚金额2150元。

  强化源头管控 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

  全面实行动态巡查管理,每周巡查在建工地不少于1次,核查施工单位是否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排放),是否将建筑垃圾交由具有《清远市清新区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的运输公司处置,严查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是是否具有运输资质、是否存在未密闭运输、车轮带泥等问题。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长效管控机制,深入住宅小区入户宣传《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发放《清新区建筑运输企业名单》《清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名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危害性,并通过各类媒介对未按规定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共约谈住宅小区32个,派发《清新区建筑运输企业名单》及《清新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名单》79份。

  强化过程监管 搭建部门联动查处新机制

  科学合理部署力量,紧扣重点、节点、难点、堵点,协同公安、环保等部门高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采用“视频监控+路面巡查”等形式,定期在临江路、城西大道、新城路等重点路段开展渣土车设卡整治行动,按照“逢车必查”“一场一证一线路”检查原则,重点核查渣土车辆是否符合密闭要求、是否取得《清远市清新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等,对手续不全、路线不符、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通过路面执法检查、区域治理、联合惩戒等方式,保持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2022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4次,设卡检查8次,检查运输车辆228辆,对5辆车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强化末端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处置行为

  强化重点攻坚,紧盯闲置区、河边等偷倒垃圾易发、频发的重点区域落实“一日三巡”要求,严把建筑垃圾“入地关”。组织精干力量,采取“盯守+巡查”“错时+延时”工作模式,切实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等问题,发现违法行为及时采取强制措施,统筹联动多方力量,对违规排放单位、运输单位、消纳单位等主体实施“一案三罚”,共同助推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各环节执法监督向纵深落实落细。强化建筑垃圾消纳场监督管理,严禁出现随意堆放以及与其它垃圾混倒的情况发生,严禁场内出现渣土堆过高问题,全力推进消纳场整改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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