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学前教育关系到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关系到全市儿童健康成长,关系党和国家的事业未来。为持续增加我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供给,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区财政局提升工作执行力,不断强化政府部门主导、政策引导和工作督导,统筹兼顾教育资金,强化财政职能作用发挥,为我区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供财政保障。
一是规划先行,引领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我区在规划先行的理念引领下,充分考虑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居住人口规模增长趋势等因素,科学合理规划布点幼儿园建设。编制《清远市清新区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2年)》,重点布点公办幼儿园建设,通过新建、回收改建、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在中心城区新建区第三幼儿园、回收改建禾云镇沙河幼儿园、改建山塘镇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等13所农村公办幼儿园,计划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学位2970个),专项规划的出台为全区的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依据。
二是加大投入,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学前教育,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2019—2021年,我区财政统筹规划学前教育资金,投入约3000多万元,扩大公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在中心城区新建区第三幼儿园,新增公办普惠学前教育学位450个;通过改建的方式,把12个幼儿班升级改造为公办附属幼儿园,新增11所农村公办幼儿园,新增农村公办学前教育学位1440个;通过改建的方式,把4所闲置的中小学校舍改造为农村公办幼儿园,增加农村公办学前教育学位540个。还通过引进民营资本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批规模较大的、标准较高的幼儿园迅速突起,如:太和镇培英路幼儿园、太平镇盛世好孩子幼儿园等,资金的落实为学前教育普惠性稳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是落实普惠性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我区建立了清远市清新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扶持。2019年我区财政局以每生每年按400元的标准进行划拨,2020年—2021年每生每年按500元的标准进行划拨,并纳入财政预算,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幼儿园运作的困难,促进幼儿园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