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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分析报告

时间: 2021-01-13 11:27   来源: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   点击:-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分析报告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区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绕围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大力完善执法制度建设,强化执法实践,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领域科学化、法制化水平。现将全年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数据分析

  (一)行政许可

  我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80宗,予以许可80宗,同比减少15.8%。其中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48宗,同比减少18.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27宗(其中受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实施20宗),同比减少22.9%;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宗,同比增加100%;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3宗,去年无相关申请。每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局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条件及要求进行审批,并且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从数据分析来看,我局行政许可项目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占许可总数的60%。由于山塘镇、太平镇、三坑镇被清远市人民政府新增为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政许可数量有所下降。

  同时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管理事项系统,我局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梳理了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审批事项流程,实现行政许可事项100%“一窗”受理,全面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二)行政处罚

  我局2020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宗47宗(其中警告2宗),同比提升235.7%;罚没金额188.1745万元,同比降低24.4%。

  罚款45宗,作为主要处罚手段,仍占最高比重,占处罚总数的95.7%。适用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等其它处罚占比较少,缺乏有针对性地应对风险社会和信息社会下不同的违法行为。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行政处罚数量增加、罚没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所减少,我局将处罚重点转向日常执法检查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安全意识不强的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的中小企业加大处罚力度,该整改的坚决予以整改,该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对责令整改的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真正做到事后问责与事前、事中问责相结合。

  在执法过程中,我局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与文明、人性执法相结合,注重细节控制,确保各个环节合法合规,实现了全年执法案件无一起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三)行政检查

  我局2020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492次,同比增加8.4%,均为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且无被申请行政复议、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和《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指引》,规范日常行政检查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年初,我局科学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本年度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率、检查内容、职责分工等内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托“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制作执法文书、同步录入执法信息、上传执法证据材料,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科学合理监管执法,形成执法闭环,成效较好;同时与相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以严打高压态势,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按照清单,做好执法相关的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保证,让整个行政执法全程文字留痕、可追溯;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按规定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2020年共在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55条,出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17份。

  二、行政执法工作亮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执法保障

  一是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别负责、各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有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各项执法任务和工作要求;三是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班子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四是将法治建设及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充实改善法治工作软硬件条件,着力提升法治建设成效。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治思维能力

  一是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业法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究和宣传解读;二是结合《民法典》《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颁布施行,举办专题培训班重点解读;三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法制部门举办的学法、执法培训,建立日常学习制度,不断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着力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准确适用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目前,我局共有25人办理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96%。

  (三)严格事故调查,强化责任追究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切实履行事故调查牵头单位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调查安全生产事故,并严格按照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按照《安全生产法》、“两高”最新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对没有按期结案,以及责任追究没有落实到位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

  三、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基础薄弱,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专业性要求较高,而目前我局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员较少,且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有限,独立办案能力不强。

  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有差距。虽然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但因执法检查实际情况以及执法记录仪电池容量和存储空间限制,相应的音频、视频制作还未能做到统一和规范。

  四、2021年计划

  一是在评估分析2020年度监管执法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对2021年监管执法工作进行再动员、再谋划,积极主动和市应急管理局沟通对接,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报批工作。

  二是将执法计与安全生产领域排查整治行动紧密结合,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强化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综合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动员执法人员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学法的实效性,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现场跟班教学、集中授课辅导、参观鉴学等方式方法抓好队伍内部的执法业务能力提升。

  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录、执法全过程可追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水平。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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