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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 2022-01-25 14:42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2021年,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一规划两纲要”等文件要求,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化执法,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依法治理,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有关推动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学习活动。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要求全局上下加强学习,并以此为契机,全力推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向法治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全局各部门掀起学习依法治国热潮,17个部门共206人传阅并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通过以集中学、个人学的学习方式,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体现法律尊严,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党的建设,引领城市管理顺利开展。一是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党建引领发展;二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2021年,我局党组召开学习研讨会领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共9期,专题学习“一规划两纲要”一次;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党史专题学习45场次共1386人次。开展谈心谈话党员人数共97人次,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 13条。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 2021 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概括情况。

  9月30日,我局召开班子学习会,专题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精神和要求。会上,局长邱国盛对“一规划两纲要”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结合清新区城市管理实际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根据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重点做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思想、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强化宣传贯彻,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为契机,以解决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11月11日,我局组织干部学习新《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一规划两纲要”,由局长邱国盛同志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重点解读,为今后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打好基础,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依法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能。

  一是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升级改造项目(2020-2022年)列入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3亿元,着力补齐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短板,完善老旧小区功能。对中心城区4800个临时小汽车泊位实施智能停车收费,建成两个立体停车库提供立体停车位756个。 

  二是改善城乡环境,提升城乡人居环境。2021年,完成了园林绿化养护和中心城区第一服务区环卫保洁服务体制改革,实施“国企+”转型,推动园林、环卫服务更优化。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签订承诺书7636份,信息建档7620份,大幅提高群众对“门前三包”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积极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模式。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打击“黑气”“黑点”10次,查获液化石油气钢瓶1077瓶。组织摸排辖区餐饮等燃气使用场所900余家,已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餐饮店830余家。强化云龙工业园8家在用“点供”设施企业的日常监管,检查燃气企业420余家次,发现安全隐患243处,督促落实整改240处。

  四是优化审批流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办事网上预约制,采取“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2021年,我局行政审批各类事项2664件,其中网上办事大厅共办理网上户外招牌、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审批业务2647宗。

  五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2021年,我局召开综合执法业务培训1次,现场开展业务指导40多次,与区依法治区办沟通会商30多次。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审批管理,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公正。2021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11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10份(一般程序114份,简易程序96份),共罚没金额150.7461万元,追缴清远市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加处罚款金额989.94111万元。

  二是严格文明执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全区查处违法建设面积约48.55万平方米,上报省违法建设系统治理量在市排名第3,完成进度排名第4(南部地区第1)。加大对生态苑小区、尚品名城小区等重大案件查处力度。完成违规设立户外广告招牌整治279个共1.2万平方米,切实保障了城市公共安全和净化了城市立面空间。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2021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有2宗、行政诉讼案件有2宗。

  二是积极解决群众诉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2021年,清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平台接收城市管理信息共9474条,其中有效立案9295宗(市级转派801宗、区级立案8494宗);已办结案件8670宗,办结率为93.28%。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城管管理人员少,管理范围大,有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二是城市管理对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的要求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现行综合执法的队伍和人员素质难以适应。

  2.管理机制有待健全,部门合力尚未形成。区城管委未发挥高位协调作用,造成城市管理责权不够清晰,部分区域和物权归属不清,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造成积案;个别部门不够重视,未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接到案件才申请资金,或采取突击处置甚至延缓处置的方式,影响了案件的处置效率。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着力推行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一是建立综合执法管理全覆盖,划分区域,责任到人,将各类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体现法治理念,人本精神。树立执法也是服务的理念,把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不偏不倚,客观公正。

  2.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管理。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促发展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切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行动。优化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坚持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清正廉洁、勤政务实、敢于担当、为民服务的高素质专业化城管干部队伍。

  3.指导和规范城管执法办案系统。研究探索适合我局案件办理的流程,及时修改、完善和出台相关办案程序规定,利用省推广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清远粤执法)指导执法人员做好“登记、立案、证据调查采集、审批、处罚、结案、归档”七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形成一个高效、闭合、科学、规范的工作链,完善城管执法办案系统,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

  4.侧重所需,加强各镇业务指导。根据镇区和乡村治理的实际情况,涉及到市容市貌、燃气管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基层需求突出的权利事项,有所侧重地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助力、指导综合执法顺利开展。

  5.建立高效的执法协调机制。积极落实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动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刑事打击的衔接机制,建立完善案件移交、涉案线索互通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的有效衔接。建立城市执法工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移交告知等执法协调配合机制,提高相关部门对城管执法的支持力度,提升城管执法效率。

  五、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

  2.积极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试点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坚持以述法促履职,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2021年,我局结合实际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为契机,以解决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3.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法院监督,充分认识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治建设成效的直观体现,是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2021年,我局行政主要负责人参与行政诉讼1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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