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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1-07-05 09:56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粤府办〔2021〕17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21〕20号)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落实单位

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区直相关部门

2.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归集整理本地各类规划,集中发布规划原文和政策解读相关信息。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办公室

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3.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

4.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措施。

5.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6.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7.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8.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信息。

9.区财政局要有效推动有关业务部门,落实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各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

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0.根据《清远市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11.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

12.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13.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各镇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持续加强重大政策的发布和解读

14.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在扩大内需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改革开放、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发布和深度解读。

15.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解读政策,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16.加快形成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各镇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各镇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直各部门

17.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

18.基层政府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更好地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各镇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区直各部门

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9.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

20.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计划,及时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21.认真做好“区长信箱”留言的办理工作,紧紧围绕舆情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各镇人民政府,区信访牵头,区直各部门

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22.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23.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

24.2021年底前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实现动态更新调整。

区直各部门

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5.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各镇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

26.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清单管理机制,实行动态更新,杜绝瞒报漏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务新媒体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

各镇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直相关部门

27.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进行督促整改和通报批评。

28.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29.加快推进全区政府公报电子化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的传播。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办公室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30.基层政府要持续做好本级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好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1.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32.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适用规范的文书模板,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33.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监管。

34.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区司法局

35.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格式和内容,严格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提高年报基础数据的准确度。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

36.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37.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理顺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

38.县级政府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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