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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省卫生镇创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2-07-21 10:31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省卫生镇创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爱卫办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清远市清新区省卫生镇创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方案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清府函〔2022〕142号)、市爱卫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清远市卫生城镇(村)创建工作的通知》(清爱卫〔2022〕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卫生创建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市下达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区奖补,镇保障

  对成功创建为省卫生镇的镇人民政府,区财政给予适当的奖励。各镇人民政府作为省卫生镇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应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同时,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

  (二)规范管理,公开透明

  省卫生镇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拨付、建设项目的验收、绩效考核及专项资金的使用等要公开透明、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工作目标

  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各镇创建省卫生镇工作中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进一步调动各镇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区的省级卫生镇创建工作任务(2022年2个、2023年2个、2024年3个)。

  三、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及标准

  区政府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完善城乡卫生基础设施,科学治理镇村环境“脏、乱、差”现象,积极开展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垃圾、污水、人畜粪便孳生鼠、蝇、蚊、蟑螂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等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镇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创建广东省卫生镇的镇奖励3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继续完善各镇卫生基础设施。

  四、专项资金的申报

  按照《广东省卫生镇标准》及其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时间以区爱卫办相关文件为准。各镇应按时向区爱卫办提交申报材料,经广东省爱卫办组织验收合格并下发文件确认后,由区财政按有关标准拨付相应专项资金。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

  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创建卫生镇基础设施建设,各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挪用,实行专款专用。区爱卫办将组织区财政局等有关单位不定期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发现截留、挪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奖励资格,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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