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清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评定,《龙颈传统龙舟竞渡》等9个项目列入我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向社会公示后,没有收到异议,现予公布。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附件
清远市清新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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