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适老模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乡镇 > 浸潭镇 > 规章文件 > 政策文件

中共浸潭镇委办公室 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浸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3-08-28 11:45   来源:清新区浸潭镇   发布机构:   点击:-

浸委办〔2013〕12号
    
    中共浸潭镇委办公室 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浸潭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各部门、各机关单位:
    《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浸潭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浸潭镇委办公室       浸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
    
    
    
    
    
    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浸潭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清新的实施意见》(清新委发〔2013〕7号),努力实现我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浸潭的奋斗目标,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平安浸潭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问题,实现“一强二升三降”(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破案率、起诉率、审结率、执结率、调解率上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上升;重大刑事案件下降、重大群体性事件下降、重大安全事故下降)的目标,力争创建平安浸潭工作一年初见成效、三年明显进步、五年良性发展、十年市内领先,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的排头兵、社会和谐稳定的示范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法治之镇。
    二、行动步骤
    各村(社区)、各机关单位要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全面部署、分步实施,条块结合、重点突破,有序推进创建平安浸潭各项工作。
    第一阶段(到2013年底):全面铺开。创建平安浸潭工作全面启动、形成声势,规划实施一批创建项目,创建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创建指标体系基本形成。维稳形势和治安状况不断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第二阶段(到2015年底):系统推进。每年完成一批工作项目,突破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基本形成,维稳长效机制基本健全。维护公共安全能力明显提高,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维稳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第三阶段(到2017年底):形成体系。平安浸潭创建体系全面建成,防范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的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可持续稳定工作局面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安全感大幅提升。
    第四阶段(到2022年):巩固提升。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工作在全市领先,浸潭成为全区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之一。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健全平安法制体系,牢固树立良法善治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法律意识。
    (二)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完善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建立和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活动;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三级平台和诉前联调工作,建立行业、专业性调解组织;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相关决策事项合法合理和可行可控;创新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处置工作,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强化公共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感。健全国家安全体制机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完善反恐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反邪教工作,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建立“全民创安”防控格局,建立健全“五张”防控网络,构建立体、全方位的防控体系,提升治安防控工作水平;创新政法机关打击犯罪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涉枪、涉毒、涉爆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领导、协调联动、高效顺畅的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系统;完善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全社会应急管理意识和抗风险能力。
    (四)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促进安居乐业。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动异地务工人员融入当地,建立覆盖实有人口的动态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怀帮扶,建立健全对特殊人群的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体系;完善在清新外国人服务管理体系,加强涉外违法问题整治,维护涉外治安秩序。
    (五)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安定有序。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并重,发挥“两新”组织的服务管理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协调利益、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建立互联网服务和舆情导控综合平台;提升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实一批与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协同服务信息化项目,加强对各类治安要素的动态监管,提高社会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六)加强基层治理,夯实平安基础。加快基层组织的创新转型,加快推进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综治信访维稳组织全覆盖;强化社区基本单元作用,实行村党组织、村(社区)委会、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全面推广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实现城乡社区的全方位、精细化服务管理;制定和落实有利于稳定基层政法综治队伍的政策制度,提升基层政法综治组织战斗力,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站)建设,完善“六联”(矛盾联调、治安联防、人口联管、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机制,落实“四项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特殊人群排查服务)制度;推进“平安细胞”工程,加快实现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全覆盖。
    (七)建设平安文化,共筑精神家园。培育和谐安宁的平安价值观,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氛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全民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扎实开展平安文化创建活动,增强平安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以青少年群体为重点,加强警示、预防和自我保护教育;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匡扶正义;广泛开展平安创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创建平安清新活动。
    四、任务分工
    实施创建平安浸潭十大工程,即:法治建设工程、民生保障工程、群众权益保障工程、社会矛盾化解工程、公共安全防控工程、人口服务管理工程、“两新”组织建设工程、信息网络服务保障工程、基层基础建设工程、平安文化建设工程(见附件1)。围绕十大工程,各村(社区)、各机关单位既要组织实施好规定项目,又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主动推出新项目,彰显创建亮点和清新特色,将创建平安浸潭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系统工程,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工程项目班子,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委、政府“一把手”和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作为创建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抓好统筹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创建工作共同责任人抓好具体推进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运行机制,整合各种资源要素,制定创建方案,实施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规范化运作、标准化考评,确保平安创建工作抓出成效。
    (二)落实齐抓共管。建立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全面推动、全民共创共享的平安创建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考评推动等作用,落实具体项目,要逐一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各类社会组织、企业、新闻媒体、民间智库等积极性,扎实开展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平安创建活动。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共建平安浸潭。
    (三)加大保障投入。政府依照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水平,逐年增加平安创建工作投入。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平安创建经费保障机制。
    
    附件:创建平安清新十大工程分工方案;
    
    
    
    
    
    
    
    
    附件
    创建平安浸潭十大工程分工方案
    
    创建平安浸潭十大工程,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创建平安清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承办部门全面组织推动、项目班子具体实施落实。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列在分工项目首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为主要参加部门)。
    一、法治建设工程
    组  长:朱结锋(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温志泉(副镇长)
    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廉洁司法,将各村(社区)、各类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树立法治权威,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1.法治政府建设项目。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网上办事,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便民度;健全行政决策规则和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和规范行政裁量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减少并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司法所、镇党政办)
    2.行政执法效能考评制度建设项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绩效考评评估制度,将群众对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的满意度作为绩效考评的主要指标;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镇纪委、镇政府各部门)
    3.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项目。深化司法执法公开,建立健全阳光警务等工作平台;加强司法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主动执行改革,完善法院与有关部门的执行协作机制。(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法庭、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4.司法执法监督机制建设项目。拓宽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有效监督;建立完善案件评查工作制度。(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法庭、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5.政法队伍建设项目。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建立健全政法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力度,确保公正廉洁执法。(镇综治维稳中心、镇法庭、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6.法治社会环境建设项目。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深化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立健全行政裁决、法院审判的辨法析理、释法答疑工作制度。(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法庭、镇派出所、镇司法所)
    二、民生保障工程
    组  长:朱结锋(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远金(镇委委员)
    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的要求,发展各项民生事业,使全镇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平安创建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7.民生投入项目。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见》(清发〔2012〕28号),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快解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等突出民生问题,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覆盖常住人口。(镇中心学校、镇社会事务办、镇财政所、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规划建设办、镇卫生院、镇文化站)
    8.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大力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到“十二五”期末,镇、村(社区)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财政所)
    9.提高城乡居民收入项目。建立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长效机制,增加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财产性、经营性和工资性等合法收入;完善二次分配机制,重点解决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农林水办、镇地税分局、镇财政所)
    10.教育制度改革项目。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解决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资源配置不均、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异地高考难等突出问题。(镇中心学校、镇财政所)
    1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项目。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镇卫生院、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食安办、镇财政所)
    12.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信息联网互通,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社会事务办、镇财政所)
    三、群众权益保障工程
    组  长:温志泉(副镇长)
    副组长:江忠林(信访办主任)
    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13.涉农权益保障项目。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加快建立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为核心(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全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底基本完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为重点、以建立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为载体、以改革征地制度为支撑,全面保障农村合法财产权益的政策制度框架体系。(镇农业办、镇国土所、镇纪委(监察室)、镇财政所、镇社会事务办、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规划建设办、镇林业站)
    14.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机制建设项目。建立一年一次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专项检查机制,无违法征收、暴力拆迁等损害群众权益的行为。(镇国土所、镇规划建设办、镇林业站)
    15.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项目。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正常增长、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标体系;全面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作;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总工会、镇规划建设办、镇经济办)
    16.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设项目。进一步规范信访、调解、等工作;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推广党代表工作室制度,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工作室试点,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建立引导群众合法维权首选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镇信访办、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镇组织办、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总工会、团镇委、镇妇联)
    17.完善信访制度项目。完善镇、村(社区)两级综治信访维稳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信访事项解决机制和依法终结机制,落实信访终结后的帮教措施;完善信访工作考评机制。(镇信访办、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18.社情民意收集研判机制建设项目。培育一批社情民意调查的民间机构;建立健全社情民意收集、分析、研判机制。(镇信访办、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镇统计中心)
    四、社会矛盾化解工程
    组  长:朱结锋(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温志泉(副镇长)
    构建“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体系,全方位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1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项目。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我镇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2013年分类制定企业改制、重大项目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实行重大决策社会公示制度。(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党政办、镇经济办、镇中心学校、镇财政所、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镇国土所、镇农业办、镇卫生院、镇生态环境保护办、镇安监站、镇食安办)
    20.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建设项目。建立健全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特别防护期重点排查工作机制和镇每周、镇每半月排查统计和分析上报矛盾纠纷工作制度。(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21.社会矛盾调解体系建设项目。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治安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创新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机制,完善以基层法院诉前联调室为平台的诉前联调工作体系;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013年底前,镇在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交通事故纠纷、教育矛盾纠纷等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第三方专业调解机制(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22.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建设项目。修订完善浸潭镇群体性事件处置办法及浸潭镇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公共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探索创新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新思路、新机制。(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五、公共安全防控工程
    组  长:朱结锋(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温度明(镇委委员、浸潭派出所所长)
    通过公共安全防控工程建设,贯彻落实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理念,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3.反恐怖工作建设项目。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完善反恐怖工作机制。(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派出所)
    24.“全民创安”防控系统建设项目。建立完善全民创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壮大全镇治安辅助力量和平安志愿者队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和治安防范工作;完善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区域协作网、网络社会防控网,构建现代化的立体治安防控体系。(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浸潭派出所、桃源派出所)
    25.治安技防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2012-2014年),构建全天候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推动技防镇)、技防社区、技防单位、技防家庭建设,完善出入口控制、联网报警、平安大喇叭等系统。(镇派出所、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财政所、镇规划建设办)
    26.严打长效机制建设项目。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部门分工协作,提高精准打击能力和办案效果;深入开展“三打”(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专项行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浸潭派出所、桃源派出所、镇纪委、镇工商所、镇食安办、镇三打两建小组成员单位)
    27.治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项目。加快“三旧”改造步伐,消除治安隐患;完善镇排查治安复杂地区、部位,以及挂牌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年重点排查整治1—2个治安突出问题;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理顺护路护线工作体制,加强对公路、水路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油气管道及其周边地区的安全防护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浸潭派出所、桃源派出所)
    28.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和劣质产品召回、质量追溯、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举报奖励制度。(镇食安办、镇农林水办、镇工商所、镇卫生院、镇经济办、镇派出所)
    29.环境安全监控项目。建立环境安全科学监测体系,完善环境风险源常规性排查和综合治理机制,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镇生态环境保护办)
    30.安全生产监管项目。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社会保险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系统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建立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机制。(镇安监站)
    31.预防交通、火灾事故项目。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道路交通疏堵保畅工程,严厉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镇派出所、镇规划建设办)
    32.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统一领导、协调联动、顺畅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处置体系;推进应急技术平台和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设镇救灾物资储备仓库。(镇安监站、镇农林水办)
    六、人口服务管理工程
    组  长:温度明(镇委委员、浸潭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黄北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所长)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在管理中强化服务,在服务中优化管理,不断创新和完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努力提升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3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项目。建立以流入地为主、流入地与流出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构建实有人口全覆盖的动态服务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积分入户制度,拓展居住证服务功能,完善以居住证为核心的“以证管人、以屋管人、以业管人”的工作模式;拓宽异地务工人员参与政治、经济、社会事务的渠道;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动机制。(镇派出所、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34.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项目。建立对积极有效安置刑释解教等特殊人员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的机制;推进“回归社会工程”,加强法制教育学校建设,加强对邪教痴迷者的帮教工作。(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司法所、镇卫生院、镇社会事务办)
    35.特殊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项目。完善对行为偏常和闲散青少年群体分类动态服务管理和社会化帮教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或流失,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服务,拓展就业渠道;建立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机制;健全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在社区建立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有效教育帮扶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实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消灭制度。(团镇委、镇法庭、镇中心学校、镇派出所、镇社会事务办、镇司法所、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镇妇联)
    七、“两新”组织建设工程
    组  长:曾广星(镇委委员)
    副组长:李先明(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依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管理功能。
    36.“两新”组织党建项目。推进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独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纳入区域性和行业性党组织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实现党的工作覆盖。(镇委组织办、镇经济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工商所)
    37.社会组织建设项目。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资助和奖励机制;严格执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在机构、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与政府部门脱钩;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建立社会组织的激励和退出机制;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库和监管信息平台;严格执行境外组织准入制度,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浸潭活动的依法管理。(镇社会事务办、镇司法所、镇财政所、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38.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设项目。鼓励民间投资,扩大准入领域,扶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其积极承担对员工服务管理等的社会责任,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镇经济办、镇工商所)
    八、信息网络服务保障工程
    组  长:李军飞(镇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黎海斌(镇经济办主任)
    坚持建设与规范并重、发展与管理同步,加强信息网络技术应用和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我镇社会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39.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建立完善各部门行政服务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交换共享平台;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境外来华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重症精神病患者、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人口信息库,实现互联、互通、共享。(镇相关职能部门)
    九、基层基础建设工程
    组  长:曾广星(镇委委员)
    副组长:白宜杰(党政办副主任、“双到”办主任、组织干事)
    李先明(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健全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创新基层工作机制,提高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40.基层组织建设项目。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分期分批整顿问题突出的村级基层组织,在镇、村一级实施“党群连心”工程;开展流动党员“回归组织”活动;选派机关干部和优秀大学生驻村(社区)担任村官;推选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担任基层人大代表和村(社区)委特别委员,参加当地党务、政务活动。(镇委组织办、镇社会事务办)
    41.基层综治维稳单位建设项目。加强和规范基层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和治保会建设;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站)人员配备与培训工作,完善和落实“四项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问题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特殊人群排查服务)、“六联”(矛盾联调、治安联防、人口联管、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联网管理系统;制定和落实有利于稳定基层综治队伍的政策和考评奖励制度。(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派出所、镇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服务所)
    42.城乡社区服务管理项目。落实国务院《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服务管理模式;整合力量,把政府服务管理资源配置下移社区,实施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打造“一刻钟服务圈”;在预防犯罪、社会救助、维护权益、戒毒、养老扶幼等领域推广专业社工服务。(镇社会事务办、镇委组织办、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规划建设办、镇卫生院、镇人口和计生办)
    43.城乡网格化管理项目。把镇作为一级“网格”,把村(社区)作为二级“网格”,在村(社区)内划分若干基础“网格”,建立以人、地、物、情、事、组织为核心的社区基础信息数据库,将村(社区)管理、村(社区)服务和村(社区)自治纳入“网格”;整合、配置“网格”服务管理人员,使每一个“网格”真正成为社会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和组织节点。(镇党政综合服务中心)
    44.基层平安创建项目。平安村(社区)等区域平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平安市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金融、平安电力、平安工地、平安家庭、平安景区、平安路段、平安边界、平安文化娱乐场所、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派出所及其他职能部门、单位)
    十、平安文化建设工程
    组  长:王治尧(镇委委员、团镇委书记)
    副组长:黄远金(镇委委员)
    弘扬“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的平安文化,培育和谐安宁的平安价值观,营造平和友爱、开放包容、守望互助、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为创建平安浸潭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45.平安文化建设项目。开展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岭南优秀文化、新时期广东精神活动,发挥优秀文化在社会治理和平安创建中的引导作用;深入推进各类安全防范知识专题教育,提升全体公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镇文化站)
    46.道德建设项目。以社区为基本单元,推行平安公约,建设社区论坛、平安讲堂、安全教育室、心理疏导室、文体活动室等平台,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挖掘体现中华优秀传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的道德模范,弘扬向善、孝悌、诚信、和睦的传统美德。(镇文化站、镇社会事务办、镇中心学校、镇总工会、镇妇联、团镇委)
    47.公众参与平安创建激励机制建设项目。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弘扬社会正气,匡扶正义。(镇文化站、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48.净化文化市场项目。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查处暴力、色情、迷信等不良文化产品,净化人心,陶冶情操。(镇文化站、镇广播电视站、镇工商所)
    49.平安创建舆论宣传项目。大力开展“创建平安浸潭”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总结平安创建工作经验,挖掘平安创建典型。(镇文化站、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