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区国有企业、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30.22亿元(国有自然资源只统计实物量,暂不统计价值量)。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51.27亿元,占比39.37%;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总额3.47亿元,占比2.67%;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75.48亿元,占比57.96%。负债总额55.93亿元,其中:国有企业负债总额24.82亿元,占比44.38%;金融类企业负债总额3.02亿元,占比5.40%;行政事业性负债总额28.09亿元,占比50.22%。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总额74.29亿元,其中: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26.45亿元,占比35.60%;金融类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0.45亿元,占比0.61%;行政事业性净资产总额47.39亿元,占比63.79%。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1年底,我区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75.48亿元,较2020年度增加16.88亿元,增加28.80%;负债总额28.09亿元,较2020年度增加5.49亿元,增加24.29%;净资产总额47.39亿元,较2020年度增加11.39亿元,增加31.64%。按单位性质分类,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5.70亿元,负债总额14.55亿元,净资产总额21.15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9.78亿元,负债总额13.54亿元,净资产总额26.24亿元。按资产规模与结构分类,流动资产37.54亿元,占比49.75%;固定资产20.02亿元,占比26.53%;无形资产0.35亿元,占比0.46%;在建工程1.83亿元,占比2.42%;公共基础设施15.07亿元,占比19.97%;政府储备物资134.13万元,占比0.02%;保障性住房0.57亿元,占比0.76%。2021年,各行政事业单位共处置资产账面原值9394.81万元。其中,处置固定资产9343.87万元,占比99.46%;处置无形资产6.248万元,占比0.07%;处置其他资产22.7万元,占比0.48%。2021年,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实收收益234.38万元。
(三)企业国有资产情况。截至2021年底,区属30家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共51.27亿元,比2020年的52.16亿元下降1.71%;负债总额24.82亿元,比2020年的35.27亿元减少29.63%;所有者权益26.45亿元,比2020年的16.89亿元增加56.60%,资本积累率56.60%。区属30家国有企业中,由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直接管理27家,另有清新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区龙云公司和区储备粮公司等3家区属国有企业由原单位负责管理,30家区属国有企业2021年营业总收入2.11亿元。2021年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直接管理的27家区属国有企业中,实体运营的有16家,盈利的有12家,营业总收入10649.56万元,利润总额为1407.95万元。清新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由区融媒体中心管理,2021年营业总收入6303.2万元,账面净利润为-3113万元,剔除因会计账务处理改革,预收款2644万不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入账的因素后,实际净利润为-469万元;区龙云公司由区云龙工业园管委会管理,作为非实体运营企业,无营业收入,2021年净利润-26.32万元;区储备粮公司由区发展改革局管理,作为政策性企业,2021年营业总收入3145.92万元,净利润3.17万元。2021年,区属国有企业上交税费总额0.07亿元,受新冠疫情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影响,比2020年度0.09亿元下降22.22%。
(四)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德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入股清新农商银行1000万股(清新龙云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代持),每股3元共人民币3000万元。经过派送红股,清新龙云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代持股份数增至1356.63万股。由于清新农商银行改制清退了不符合股东资质的股东及发生了增资扩股,2018年股份占比变更为1.95%,远低于50%绝对控股比例。2021年清新农商行资产总额177.74亿元,负债总额154.76亿元,净资产22.98亿元,营业收入5.02亿元,利润总额3.09亿元,净利润2.54亿元。按持股比例核算,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总额3.47亿元,负债总额3.02亿元,净资产0.45亿元,营业收入0.10亿元,利润总额0.06亿元,净利润0.05亿元。
(五)自然资源情况。
1.土地资源。根据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全区土地总面积23.53万公顷,农用地20.98万公顷、占89.16%,建设用地2.43万公顷、占10.33%,未利用地0.12万公顷、占0.51%。全区耕地面积2.18万公顷,有可调整地类0.46万公顷,耕地保有量2.02788万公顷。2021年底,全区在库土地347.16公顷,全年实施储备项目28个,总面积150.67公顷,实际入库150.67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供应172.76公顷(不含代征),新增建设用地供应面积123.62公顷,存量建设用地供应面积49.15公顷。出让土地面积78.53公顷,出让宗地数36宗,出让土地合同价款5.543亿元;划拨土地面积94.24公顷,划拨宗地数41宗。其中,工业用地供应面积92.48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面积53.53%;住宅用地供应面积18.28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面积10.58%;零售商业用地及其他商业用地供应面积5.40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面积3.1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面积22.39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面积12.96%;交通运输用地供应面积20.17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面积11.68%;教育用地供应面积13.27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面积7.68%;机关团体用地供应面积0.76公顷,占建设用地供应面积0.44%。
2.矿产资源。目前我区非煤矿山企业有24个,均为露天矿山,17个有效期内(7个正常开采,3个未开采筹建中,7个停工),7个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开采矿种包括制灰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石灰岩、水泥用石灰岩、陶瓷土、水泥用粘(黏)土、陶瓷用砂岩、石英岩(玻璃用砂岩)、砖瓦用砂岩、建筑用砂岩、饰面用花岗岩、地热温泉及铅锌矿。2021年,全区矿产资源年产矿量1861.98万吨,实际采矿能力1016万吨/年。2021年,全区查明的矿产资源中,硅灰石2.93千吨,水泥用石灰岩173922.7千吨,制灰用石灰岩5684.82千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308.4千立方米,建筑用砂岩29096.1千立方米,水泥配料用页岩1592.9千吨,陶瓷土2955.27千吨,水泥配料用粘土246.64千吨,砖瓦用粘土96.2千立方米,饰面用花岗岩144.05千立方米。
3.森林资源。截至2021年底,全区林地面积16.43万公顷,森林面积16.01万公顷,森林蓄积816.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8.02%,对比去年均有所上升,森林面积增加32.11公顷,森林蓄积增加3.9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上涨0.02%。全区现有自然保护区7个,面积共22337.8公顷。
4.水资源。因2021年度水资源公报未正式公报,暂按2020年数据报告:全区年降雨量2006.3mm,折合降雨总量47.23亿m³,水资源总量30.63亿m³(含地下水资源量7.55亿m³)。水资源总量较往年平均值偏少8.1%,比2019年偏少19%。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成效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登记和处置通过专用的资产综合管理系统处理,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由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承担,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对各自单位拥有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核算。通过系统管理和报表编报,进一步摸清了我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以及财务状况,完善了资产登记数据,保证了财务会计核算账实相符,为区及单位决策提供决策依据,也为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企业国有资产。
1.完善管理体系,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1)成立国有资产监管专门机构。将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由正股级调整为正科级,由区财政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参公)单位调整为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参公)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人,并于2021年1月4日正式挂牌运作。全面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增加承担所管理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职能,强化我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在现有的机构编制条件情况下,明确了专门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考评的机构和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干部队伍和企业管理层的素质和能力。
(2)研究制定国企相关制度。研究制订《清远市清新区国有企业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清远市清新区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负责人)考核暂行办法》《清远市清新区国有企业薪酬暂行办法》《清远市清新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审批制度》等国有企业制度,推动国有资本、资产监管以及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升国企盈利能力,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3)提升国企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秉着“应建尽建”“归口管理”的原则,全力做好国企党建工作。2021年成立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滨源水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并归口到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党总支部管理。原太和古洞旅游公司成立的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支部、恒发公司及通发公司原来联合成立的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恒发通发联合支部都已将隶属关系调整到区财经系统党委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党总支。通过党组织“应建尽建”“归口管理”,将国资国企干部职工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引领作用。
(4)大力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我区共接收中央驻粤企业退休人员163人(含党员48人),根据文件要求,人事档案全部移交至区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党员组织关系已转接至社区党组织,纳入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管理。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常态化管理。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结构进一步完善
(1)做好国有企业组织架构建设工作。针对我区国有企业现状,借鉴各地先进管理经验,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国有企业整合方案》,在已有的广电传媒集团基础上,以城投、农投、水投为基础整合区内国企建立四个集团公司,采取先易后难方式,将合适的公司归类到相关集团,对国有企业逐步实现集团式管理。
(2)快速发展实体运营企业。2021年全区实体运营国企由10家增至16家,新增的6家实体运营企业现已产生经济效益,成为盈利主力军。2021年新成立的实体运营企业有:“清远市清新区德恒农村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注册成立,主要承担农副产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卫生治理、撂荒耕地复耕及光伏发电项目、国家储备林项目跟进等业务;“清远市清新区建筑工程检测站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注册成立,主要承担建筑工程检测等业务;“清远市清新区德源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注册成立,主要承担东三街灯光夜市步行街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工作,立柱广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和经营,汽车修理厂运营等业务;“清远市恒达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注册成立,主要承担清新区园林绿化的管养工程;“清远市清新区德源城泊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注册成立,主要负责清新区智能停车和立体停车的经营和管理;“深能恒发城市服务(清远市)有限公司”(合资,区内占股20%),主要承担清新区中心城区环卫保洁工作。
3.加强投融资管理,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优化
(1)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投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投资,国有资本布局进一步优化。截至2021年年底,重大投资管理情况如下:一是滨源水业公司水厂建设完成投资20204.50万元(资金来源于政府债券资金);二是德盛投资公司负责的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项目及智能立体停车场项目建设完成投资6070.64万元(资金来源于政府债券资金);三是惠农公司完成光伏扶贫学校点(区三中)项目投资404.27万元(资金来源于扶贫专项资金)及太和洞创客有居二期民宿项目投资547.14万元(资金来源于人居环境项目融资资金);四是金叶公司投资烟草公司股权投资340.61万元(占股2.45%);五是德盛投资公司以龙云公司名义投资清新农商行股权4069.88万元(股本3000万元、送股1069.88万元)。
(2)扎实推进融资工作。主动与各商业银行和融资机构沟通,全力做好融资工作。目前正在实施的融资项目有:拟由清远市清新区德恒农村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融资10亿元用于清远市清新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该项目以林木销售、林下经济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首期融资4亿元,现阶段正在等待银行审批。
4.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区属国企德盛公司闻令而动、克服困难,租用檀香酒店等作为区接转入境旅客集中隔离的酒店并负责酒店运营管理工作,累计接待隔离人员1000多人。区属国企恒达园林公司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方针,定期开展公园设施消杀工作,防止细菌病毒传播。
(2)保障居民用水安全稳定。一是做好镇级私营水厂收购工作。由区属国企清远市清新区滨源水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对旧滨江水厂等8家镇级私营水厂分批进行收购并纳入统一管理,第一批次收购旧滨江水厂、太平大秦水厂、山塘水厂及三坑水厂,下一阶段,继续启动石潭、浸潭、禾云、龙颈等4家水厂的收购工作。2021年底,旧滨江水厂已完成收购前期工作和初步议价工作,太平大秦水厂已完成法律尽调,财务尽调、审计及评估工作也正在进行中。二是做好应急供水工作。因旱情持续发展,禾云镇飞鹅水库严重缺水,区属国企滨源水业公司在最短的时间内连接滨江水厂与禾云水厂部分供水管道,2个月内向禾云水厂应急供应自来水74034.2吨。恒大金碧天下小区自建供水厂停止运营、8000多住户无水可用的问题,区属国企滨源水业公司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供水问题,全力确保社会面稳定。
(3)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制定闲置资产处置工作方案,明确坚持乡村振兴优先原则,将闲置资产优先租赁给有利于当地乡村振兴建设的企业或个人。将清连养护所盘活并租给省级南药产业园作培植用地;将位于三坑镇茅舍岭水产畜牧场资产(约576.34亩鱼塘)从区农业农村局移交至区属国企(农投公司)管理和运营。对标对表乡村振兴《任务方案》,积极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促成区德恒农村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广东嘉荣超市有限公司签订清新农副产品采购与供应合作协议。扎实推进区光伏扶贫项目,落实产业帮扶。按照清新区惠农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区扶贫办签订的《清新区光伏扶贫项目合作协议》,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区光伏扶贫项目管理维护,确保扶贫资金收益稳定。
(4)抓好其他民生保障工作。德盛公司配合恒大等楼盘的保交楼工作;劳力健公司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富余劳动力再就业,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务工者收入,实现务工者和企业双赢;储备粮公司围绕确保区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备安全、管理规范为中心,积极开展粮油储存轮换等业务,有效发挥区级储备粮油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全力守好全区人民的“米袋子”。
(三)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区属国有企业德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入股清新农商银行1000万股(清新龙云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代持),经过派送红股,清新龙云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代持股份数增至1356.63万股。由于清新农商银行改制清退了不符合股东资质的股东及发生了增资扩股,2018年股份占比变更为1.95%,远低于50%绝对控股比例,主要以长期投资的形式管理。
(四)自然资源。
1.完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机制。一是严守耕地红线,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完成了2020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二是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健全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机制。在用足、用好新增用地指标的同时,盘活存量,积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式转变。三是严格审批制度,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目前正在按照国家、省最新规则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区182条行政村村庄规划已全部完成编制,实现我区村庄规划全覆盖。
2.精准施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新洲金矿尾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已完成治理工程,待竣工验收;协调推进农用土地污染防治,制定《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常态化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2021年,共排查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113家。
3.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林地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已批准使用的林地,实行严格监控,加大林地保护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同时,主动与企业对接,了解企业发展中涉及用林方面的相关问题,为企业出谋划策,帮助企业破解难题,做好项目服务。二是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坚持林木采伐审批小组集体审核批准制度,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确保全区森林蓄积增长量大于消耗量。同时加大对伐区设计质量的监管,提高伐前设计的质量,从源头上有效遏止乱砍滥伐林木,有效控制森林资源消耗。
4.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宣传,开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二是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被广东省水利厅评为:2020年度广东省节水型示范县(区)。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资产信息有待完善。由于历史原因和人员更迭,部分单位的资产卡片信息存在错漏,造成部分数据的录入不尽完备。二是规范管理意识不强。新增资产登记不及时,资产处置手续办理不及时,部分基层单位缺乏专业会计人员,各单位很少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三是制度不够完善。各单位在资产购置、建设、日常管理、处置、监督等方面缺乏可操作性强、覆盖面广的资产管理制度;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管理脱节,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资产细化管理方面、审批权限设置等制度不够完善。
(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企业资产薄弱,盈利能力和融资能力不强。国有企业中实体运营企业不多,企业盈利能力不强,国企总利润体量较小,个别集团公司亏损大。且区属国企名下资产较少,融资所需担保及抵押严重不足,融资难度相对较大。同时,由于区财政开支压力大,融资所需的自有项目资金部分难以筹措,新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难以到位。二是制度建设仍需完善。职业经理人考核等制度不够健全,集团式管理的人事制度、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以及奖惩激励机制有待完善,对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仍需加大。三是党建工作有待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依然薄弱,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重视,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存在问题。一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建设尚未真正完善。由于长期以来各类自然资源分散在国土、海洋、水务、林业等不同部门管理,之间缺少关联性,数据之间缺少共享,各部门之间的调查统计数据存在分类标准不统一、统计口径不一致、权属不清晰、空间交叉重叠、数据碎片化等问题,导致很难对所有种类的自然资源进行实物量加总或比较,数据之间未能有效衔接,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仍难以实现。二是自然资源价值量核算没有统一的标准。正因为缺少规范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方法,没有统一的自然资源分类标准,以致各类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不同的分类标准和核算方法进行统计,导致数据不一致,价值总量难以体现,无法客观反映和有效评估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耕地资源较为短缺,平衡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面临较大压力。现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仍有待提高,虽然近年来清新区持续保持高压的土地执法态势,但中央、国家和省不断加码耕地保护政策,为统筹处理好耕地保护和保障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任务更加艰巨。四是自然资源市场交易机制尚未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在管理及配置方面市场参与力度不够,资源交易市场不够成熟,评估方法手段缺乏,过度依赖于政府行政定价而缺乏市场定价机制,致使自然资源价格欠合理,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难以真正反映出来。五是空间资源制约较大,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空间需要进一步拓展优化。因土地历史欠账较多、空间开发零散,所以既要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又要保障未来的发展,统筹难度较大。而且项目地块、工业园区等改造提升过程中,问题多、收益低,市场动力不足,支持高质量发展面临瓶颈,需要下更大的改革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制定资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统一统计方法,统一管理和报表软件,加强指导各职能部门统计核实所管理的资产。二是完善政府资产管理制度,保证资产建设、购买、移交、管理的延续性、保证资源统计的一致性,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二)加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党建写入公司章程要求,指导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的决策事项、职责范围和履职程序,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司治理全过程、各环节,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工作,探索建立党务工作者培养管理和使用正向激励机制,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国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照集团式管理要求,同步调整国企基层党组织架构,争取打造国资国企系统党建示范点。二是加快推进企业集团式管理。不断完善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合理配置董事会、监事会,逐步规范股东(出资人)和经营层的各项组织和运行制度,搭建权责明确、科学分工、合理制约、运转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进入和退出机制,计划将非实体运营的企业按实际情况或注销或归口集团管理;督促指导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制定盈利任务、投资计划及中长期投资规划,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效率。三是继续完善国有企业相关管理制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强对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及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清远市清新区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负责人)考核暂行办法》等国企四项制度,加强国有资本、资产监管以及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升国企盈利能力,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结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外部监管职能,优化监管工作内容,明确划分各项责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惩罚力度,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作用和价值。
(三)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一是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根据省、市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按照有关决策部署,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统一确权登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智慧自然资源建设等试点工作,逐步推动解决“底数不清”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二是建设自然资源统一信息平台和核算监测制度体系。统一各类自然资源的分类及计量标准,形成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技术规范,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统一集中管理的自然资源数据平台,促进全区自然资源数据在自然资源业务部门内和政府部门间实现充分共享和有序开放,避免资源要素间的人为分界与管理上的交叉重叠,实现自然资源全要素信息化、系统化、可视化管理,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供高效、安全的动态数据与决策依据。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工作。坚持底线思维,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结合耕地保护任务及要求,逐步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优化调整耕地布局,形成集中连片的高质量的耕地保护格局。四是依托市场化配置,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在自然资源市场建设中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找到政府与市场的平衡点,守住边界,更好发挥政府管控作用。协调好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用市场的手段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利用,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体系,用价格机制、市场规则、市场监管来实现收益与成本平衡、保护与补偿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流转顺畅、交易安全、利用高效。五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三调”数据启用工作,并在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审批中予以应用,强化空间资源整合统筹。同时,以“三调”工作为基础,积极配合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体系的建设,更好地发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在履行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中的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