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星斗市民
留言日期:
2025-06-25
主题:
太和镇清和大道140号格士铃电动车店长期占用人行道经营
内容:
太和镇清和大道140号格士铃电动车店长期占用人行道经营,在人行道上中间停放电动车,并且开展维修电动车等经营活动,并且经常有大量外卖员电动车聚集抽烟,影响行人通行和污染空气,烟头污染地面,之前已多次投诉,一直无改变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6-25
答复时间:
2025-07-08
答复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答复内容:

星斗市民(留言人):

       您好!您反映的太和镇清和大道140号格士铃电动车店长期占用人行道经营问题收悉,现将相关调处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发现清和大道140号格士铃电动车店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占道经营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向店铺责任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自觉遵守,并依法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7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到格士铃电动车店核查,现场暂未发现占道经营情况,已再次督促店铺责任人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店铺门前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等工作。同时,我局将督促环卫服务公司加大对该区域的保洁力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巡查管理,依法整治占道经营行为,维护市容秩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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