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共同维护物业小区整洁、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特此向您发出以下提醒:
近期,我局发现个别物业小区内的部分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此类行为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将带来多重风险与后果:
1. 安全隐患:私自加建可能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影响建筑整体安全,直接危及您与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 邻里纠纷:违法建设易侵占公共空间,损害相邻业主的采光、通风、通行等合法权益,引发邻里矛盾。
3. 财产损失:一经发现违法建设,执法部门将依法责令立即停止建设、限期自行拆除或恢复原貌;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强制拆除,且拆除费用由违法建设行为人承担。
4. 法律后果:对逾期不改正者,执法部门除强制拆除外,还可依法处以罚款;若存在拒不配合、阻挠执法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 征信影响:违法建设行为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能对您的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
物业小区内违法建设常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擅自在一楼架空层围蔽、加建建筑物或构筑物;2.擅自开挖地下室、建设地下构筑物;3.擅自占用公共绿地、公共空间进行建设;4.其他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所有建设行为应当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否则均属违法建设。
各位业主是美好家园的共同建设者与维护者,为保障公共利益与居住环境质量,我局倡议您在开展装修、建设前,务必做到以下三点:
1. 主动咨询:提前向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咨询相关规定,依法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确保建设行为合法合规。
2. 切勿轻信:不被任何形式的误导性信息或违规承诺蛊惑,避免因违法建设承担法律责任、蒙受经济损失。
3. 共同监督:欢迎您通过“12345”热线或前往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小区管理工作提出意见,或举报违法建设行为(我们将严格保密您的个人信息)。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宜居的家园!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