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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30073061173/2024-00071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0-21
名称: 规范专项债资金使用,做好“百千万工程”资金要素保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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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专项债资金使用,做好“百千万工程”资金要素保障

发布日期:2024-10-25  浏览次数:-

        为做好区“百千万工程”的资金要素保障,规范“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以及央企助力项目的资金使用,区财政局于10月12日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综局、区农业农村局以及各镇有关“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典型村建设的分管领导以及业务骨干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区财政局从三个角度加强资金要求保障:一是强化专项债券正负面清单认知。目前我区典型镇、典型村建设主要依靠地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专项债券支出项目必须回避负面清单内容,进一步规范专项债资金使用,做好“百千万工程”资金要素保障。二是明晰支付流程和请款材料。各单位知晓有关资金支出的要求,确保项目从始至终按照规定完善有关手续,确保支出合法合规。三是统一要求和做法。要求专人跟踪项目推进和材料编制;优先使用专项债资金推进典型镇、典型村建设,对于不符合专项债使用要求的项目由驻镇帮镇扶村以及消薄类奖补资金解决。

        区财政局局长江聪慧强调,一是要确保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符合专项债券正面清单要求。二是各单位需“看菜吃饭”,根据资金限额推进项目建设,防止超财力、无资金来源盲目铺开项目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