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市委交叉督导第五巡察组对我局粮食购销领域工作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巡察。2022年3月16日,第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指出我单位存在的问题28个。截至2022年9月8日,已整改完毕事项27个,正在整改的事项1个,整改建章立制39项,其中新建立制度32个,修订完善5个,另有2个正在完善中。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毫不回避,照单全收,切实扛起责任、认真进行整改。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和储备粮公司班子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专门安排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工作人员具体办公。各股室和区储备粮公司对应整改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好整改任务。3月份以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3次、职工大会2次,专门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放松,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抓实责任分解,确保按时整改
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局按照“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了《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粮食购销领域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项对照检查,逐项制定措施,限时整改;切实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具体责任股室,做到主要和分管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亲自协调、全体协同配合,确保整改到位、改出成效,如期完成。截至2022年9月8日,我局被巡察发现问题28个,已完成整改27个,整改率96.43%。通过全面整改,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有关重大形势政策应学未学”的问题
原因分析:政治站位不够高。部分党员干部由于事务性工作较多,能深入持久地加强理论学习仍然不够,尤其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论指导实践的实效不强,运用党的理论和政策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水平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15日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等重要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加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表,并按计划表开展学习。二是2022年3月在中心组理论学习上对相关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补学,进一步提高政治定力和政治自觉。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二)针对“学习粮食政策法规不够深入”的问题
原因分析: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强,对于学习粮食政策法规坚持不够,致使学习粮食政策法规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2年3月15日将学习《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规及条例加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表,并按计划表开展学习;二是区储备粮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学习政策法规会议,重点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和《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清新区储备食用植物油管理细则》、《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等内容。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三)针对“对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不力,认识不清”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相关制度和法规了解不够透彻,认识不清,没有为上级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储备粮公司“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局党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督促储备粮公司严格遵守和执行《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杜绝再出现以政策性粮食对外进行担保或对外清偿债务,确保我区地方储备粮安全。二是储备粮公司已与相关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结清证明,该保证合同的担保责任解除。今后严格遵守和执行储备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杜绝再出现以政策性粮食对外进行担保或对外清偿债务,确保我区地方储备粮安全。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四)针对“党组领导力弱化,对全区粮食行业的生产、流通和储备缺少谋划”的问题
原因分析:主业主责意识不强,工作站位不够高,没有站在更高的层面去系统考虑,没有对全区粮食行业的生产、流通和储备工作进行谋划。
整改情况:2022年4月22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了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并认真研究和谋划清新区2022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与清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切实履行粮食储备管理职能。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五)针对“涉粮相关制度不健全,不能适应粮食工作新形势”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不够重视涉粮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4月28日印发了《清远市清新区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清远市清新区区级储备粮库存检查工作制度》;二是2022年5月25日已向有关单位发送《清远市清新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有关部门反馈意见和我区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六)针对“政企改革不彻底,多项债权债务长期未处理”的问题
原因分析:相关债权债务均属于原粮食局时期历史遗漏问题,粮食体制改革后并入清远市清新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处理难度大。
整改情况:区储备粮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2日完成清产核资,下一步将联系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研究处理区储备粮公司债权债务相关事宜。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七)针对“粮食安全底线意识不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指标严重不足”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相关责任人粮食安全底线意识不够强;二是粮食检验要求文件多年没有更新,无法适应新时期检验要求,目前上级已重新修订相关文件,并对粮食质量安全检验项目作出明确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1年11月25日委托有资质的粮油检测中心,对我区区级储备粮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比例占储备任务的48.66%,覆盖面占承储企业单位数量100%。检验指标做到应检尽检。二是区储备粮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与第三方粮油检测中心签订《粮油质量检验委托协议书》,所有样板均由第三方抽取,所有指标应检尽检。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八)针对“涉粮人员队伍建设薄弱,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粮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涉粮人员结构不够合理,人员退休后没有及时补充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经2021年12月22日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调整一名同志到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工作,充实队伍。二是区储备粮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对原来两名无保管员证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调整后仓储部已全员持证(另外三名无保管员证人员已退休);储备粮公司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公司长远人员结构、管理发展和岗位需要考虑,已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综合办公人员1名,综合仓储管理人员4名,以充实涉粮人员队伍;今后还积极组织人员参与保管员考证班培训,做到全员持证上岗。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九)针对“粮食执法督查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对粮食行政执法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对粮食行政执法工作重视不够;二是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不够健全,专职执法人员少,执法能力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2年5月26日下午邀请了法律顾问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暨普法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二是积极组织在职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已为三名公务员网上报名,预计七月开考。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十)针对“熏蒸作业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对熏蒸相关制度认识不够,相关规定研究得不够透彻;二是从业人员新老交替衔接不够及时,保管员考证需初级、中级、高级逐级考取或工作年限时长等条件,新员工入职5年内基本达不到考高级保管员的要求;三是近3年因疫情等原因相关部门没有举办保管员证考试。
整改情况:督促区储备粮公司严格按照《磷化氢熏蒸技术规程》(LS/T 1201-2020)、《储粮熏蒸作业管理制度》进行熏蒸作业,安排仓储人员积极参与高级保管员考证班培训。区储备粮公司在目前没有高级粮油保管员的情况下,于2022年4月1日与有高级保管员职称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聘请该人员作为熏蒸作业负责人。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十一)针对“储粮化学药剂存放不当、管理不善”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清远市清新区粮油储备粮没有建设储粮化学药品房;二是相关人员管理不善,没有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存放储粮化学药剂。
整改情况:一是区储备粮公司根据《广东省粮食局关于粮食行业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储粮化学药剂房。药品房改建项目已于2022年4月24日到我局备案且经投审中心审核完毕,目前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建立储粮化学药剂验收、入库和出库登记制度,对药剂种类、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和收发、库存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做到账实相符。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十二)针对“安全生产相关台账不完善”的问题
原因分析:区储备粮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足,对建立安全生产台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重业务轻管理。
整改情况:区储备粮公司已按要求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于2022年3月17日正式启用《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台账。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十三)针对“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法规存在偏差,粮食购销监管不严”的问题
原因分析:现有的粮食行政执法专职工作人员大多数系“半路出家”,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对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了解不够深,业务水平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22年4月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报送企业粮油经营台账的通知》给相关企业,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加强对涉粮企业在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等环节的监管。同时完善对涉粮企业的监管机制,加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力度。要求涉粮企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切实加强指导和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对涉粮企业进行有针对性地专项检查、突击抽查,切实查明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情况,督促涉粮企业毫不走样地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十四)针对“区储备粮公司粮食出库水分检测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在出库前已检测整仓水分,出库时又再抽查装车时水分,时间和粮食储存部位不同造成水分差异;二是相关责任人工作不够规范细致,没有将粮食出库水分检测记录在储备粮油专卡上。
整改情况: 区储备粮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与第三方机构佛山禅城区粮油检测中心签订《粮油质量检验委托协议书》,明确今后粮食出入库水分皆以第三方机构全仓抽样用GB5009.3-2016第一法(即国标105℃烘干法)核定;并于2022年3月18日将粮食出库水分补充记录在粮油专卡上。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十五)针对“区级储备粮部分时点实物库存低于规定的承储计划”的问题
原因分析:由于《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的通知》(粤粮调[2020]167号)文件实施时间为2020年8月29日,市局转发文件时间为2020年9月7日,9月份属于该文件要求转接期,且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难以操作按程序马上进行补充入库。
整改情况:区储备粮公司负责人于2021年10月16日约谈相关责任人,加强对政策性文件的培训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地方储备粮各月末实物库存不低于储备规模的70%。2021年11月后没有再出现这类问题。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十六)针对“库存粮油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
原因分析:根据查核2019年8月三对账资料,该差异为粮食损耗数量入账时间不一致导致,粮食损耗报告单日期为2019年9月16日,会计账按照该日期,在9月份将该损耗数量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处理,而保管账和统计账在8月份作损耗处理。
整改情况:区储备粮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集公司会计、统计、实物记账员三方再次确认三对账工作,明确需互相查核对方账务记录数据后才能签核《三对账表》。2021年10月16日,公司负责人约谈相关责任人,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数据。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十七)针对“区级储备粮轮换工作计划性不强,统筹力不足”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以往普遍做法是粮食收成后到粮产区实地调研后,才召开联席会议定价,造成了区级储备粮轮换工作时间节点偏迟;二是以往需等储备粮出库完毕全部资金回笼归还农发行后,农发行才重新放贷用于入库粮食收购(现已可以同步进行)。
整改情况: 2022年5月12日下午,区储备粮轮换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所有成员单位,在区发展改革局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区级储备粮轮换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确定了2022年清新区区级储备粮轮换工作相关事宜。清新区发展改革局已将相关情况报请区政府审定。争取5-6月开始储备粮轮换出库,7月中下旬开始储备粮入库工作,11月完成当年储备粮轮换任务。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十八)针对“储备粮轮换价差亏损补贴审核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原因分析:储备粮轮换价差亏损补贴审核程序不规范,相关人员办事思维过于固化,没有树立问题意识,前人是这样办的就默认可以这么办。
整改情况:区储备粮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制定了《2022年轮换储备粮价差情况表》,先由区储备粮公司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计算好储备粮轮换价差亏损补贴数额后,再向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和农发行清新支行提出申请并由三家单位共同核实确认后再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十九)针对“粮油储备库工程项目跟踪落实不力,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粮油储备库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审定时间跨度太长;二是相关责任人决策考虑不足,没有意识到该笔贷款会长时间不能支付,从而造成区财政资金损失。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区储备粮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8日提前归还该项目贷款本金1587万元及利息约8.32万元;二是截至2021年11月18日,区储备粮公司建库资金账户余额为435.66万元。按照合同约定,结合区储备粮公司建库资金账户余额实际情况,已于2021年12月10日支付施工方工程款400万元;三是加强对区储备粮公司管理层和财务人员的培训,强化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事前、事中监管,并指定专人跟踪落实,确保财政资金按时高效使用。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二十)针对“问题整改督促落实不到位,2019年粮食库存大清查及2020年国有粮库调查摸排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相关责任人对发现问题整改督促落实力度不够,没有反复进行回头看,个别问题存在这头整改完毕后,没有长期落实,过一段时间又重新出现;二是企业整改没有落到实处,整改得不够彻底,没有长期落实。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2年3月23日带领粮食物资储备股工作人员到清新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对照问题清单进行逐一排查并提出整改措施,经核查,一是区储备粮公司已于2019年5月启用新的磅码单,且新的磅码单已取消客户联、地磅室联、会计联等标识,统一了使用版本。二是组织区储备粮公司保管帐、会计账负责人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确保今后不出现相关问题。2022年3月14日,我局到广东百利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对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对照巡察提出问题再进行排查,经现场核查百利金公司输送带传送皮带已覆盖防护罩,厂区路面已设置交通路线指示标志,对应巡察组提出问题,百利金公司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二十一)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风险防控相关制度建设缓慢”的问题
原因分析:廉洁风险防控不足,对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深刻,自觉主动性还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对涉粮领域廉洁风险点认识不足,没有针对涉粮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开展排查。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等要求,2022年4月22日召开党组会议,领导班子查找粮食工作廉政风险点,粮食股相关工作人员也已开展风险点排查;二是指导区储备粮公司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22年3月30日制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制定谈心谈话计划表,根据计划表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二十二)针对“粮食出库未准确计量,未如实制作计量凭证”的问题
原因分析:粮食出库实施1%的水份增量的初衷是为了减少粮食损耗,从而减少财政损失,但实际操作中1%的水份增量又没有实际的实物计量,只能通过虚构计量凭证来入账。
整改情况:区储备粮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整改会议, 对2022年粮油竞价销售合同细化条款,取消1%的水分增量条款,确保区级储备粮出入库数量有凭证依据。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二十三)针对“区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下达不规范,轮换计划存在漏洞”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及2019年由于单位相互之间沟通问题导致没有联合下达当年的轮换计划;二是区储备粮公司请示的时候已明确了轮出粮食的品种和数量,因此下达轮换计划时没有再写在计划里面。
整改情况: 2022年1月13日下达区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农发行清新支行,根据储备粮管理办法和储存技术要求联合下发通知,并明确轮出粮食品种、数量、质量等内容。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二十四)针对“粮食逾期出入库现象频发,存在权力寻租空间”的问题
原因分析:对于逾期出入库的客户,区储备粮公司只停留在以函件催促、电话催促等层面上,相关责任人侧重于能完成当年轮换任务方面,如按合同条款通过法律途径收取罚金,一是相关程序时间长,二是加大了客户弃标的可能,从而导致不能完成当年轮换任务。
整改情况:区储备粮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会议,重点学习了《民法典-合同法》、《清远市清新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及相关制度,切实履行合同条款。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二十五)针对“粮油销售、采购、轮换定价方式不严谨”的问题
原因分析:没有出台联席会议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定价时间,明确签订保密协议等(2022年区政府已印发区级储备粮油轮换联席会议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区人民政府2022年4月7日印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清远市清新区区级储备粮轮换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二是2022年4月7日制定《清远市清新区区级粮油联审会议保密承诺书》并严格执行;三是2022年5月12日下午,联席会议召集人召集所有成员单位,在区发展改革局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区级储备粮轮换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对粮油销售、采购、轮换定价等工作环节做了仔细研究和讨论,真正做到科学严谨决策,同时会议也对参会人员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法律责任,确保不出现泄漏竞拍底价行为。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二十六)针对“未经交易平台出租物业”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有咨询过相关部门我区暂时没有企业适用的公共物业租赁平台;二是刊登报纸或者经第三方平台进行公开招租,费用较高,区储备粮公司出租物业普遍租金都是比较低的,很多半年租金都不够给第三方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区储备粮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0日和4月7日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清远市清新区储备粮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参照落实执行;二是2022年4月13日与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规范公司物业管理和出租工作;三是2022年4月14日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对公司物业管理中涉及较大金额或对物业做出金额较大维修等重大事项时,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和“三重一大”报送制度;四是2021年12月10日召开工作会议,议定月租金2000元以上的出租物业需在58同城网站上招租,采取投标的方式进行竞投,原则上价高者得,公司班子和物业部人员共同参与开标并留档备查。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二十七)针对“以承租方垫资房屋、商铺维修费的方式减免租金收入”的问题
原因分析:一是相关物业大多是年代久远比较破旧且地方偏远难以出租,不出租很可能被当地村民所霸占,所以象征性地收取小额租金,通过“以租代管”的方式管理;二是租金少,维修所需要的费用高,如果全部由区储备粮公司出资维修的话会增加公司当年运营压力。
整改情况:区储备粮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在今后的物业工作中,严禁使用减免租金的方式用于维修物业。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二十八)针对“漏缴税款”的问题
原因分析:相关责任人决策时考虑得不够细致,没有考虑到通过减免租金的方式对出租物业进行维修会造成少缴税费。
整改情况:区储备粮公司于 2022年4月14日召开工作会议,学习相关财务制度和财务知识,确保不再出现因使用减免租金的方式用于维修物业从而造成少缴纳税款的情况。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
三、持续深化整改成果
经过近三个月的整改,我局的涉粮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粮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正能量。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效果的落实放在首位
坚持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做到不回避矛盾、不畏惧困难、不推卸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移交的问题,局党组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将抓重点、破难点,坚定不移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做到思想上重视,措施到位,组织到位。
(二)坚持紧盯问题不放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局党组将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重复发生。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加力,不达目的绝不放手。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三)切实运用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推进目前粮食各项工作的重要举措,运用巡察整改取得的成果,建立健全适用于粮食系统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在粮食系统开展的科学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在本粮食系统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树立粮食系统新形象,促进粮食工作再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5812950;邮政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49号(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