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人事、劳动工资、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和中长期规划并评估执行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编制固定资产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各专项规划;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并进行监测预测;研究提出全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预期目标;审批、核准或备案区管权限的有关建设项目,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范围和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报粮油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组织上报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负责区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能源与资源环境股(区能源办公室)。牵头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承担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承担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协助推进西电东送等电力合作。负责全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依法审批审核成品油经营资格,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经营。负责主管全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理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理除外)保护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 价格收费管理股)。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收费、政府列管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组织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年审;对列入听证目录收费项目的制定或调整组织价格听证;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和价格听证目录或虽未列入价格听证目录,但需要实行听证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成本监审;协调和处理有关收费争议;完成市和本区安排的有关农产品成本调查任务。
(五)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中长期规划、地方粮油储备规划和总体布局;组织实施区级储备粮油收储、轮换计划和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落实粮食应急措施;协调落实粮食政府工作考评制度;负责全区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对粮食行业和产业的协调指导;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区粮油储备和运输管理工作;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监督检查。
(六)国防动员股。具体承担全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